分类: 云计算
2013-09-02 09:34:39
重要提示
国有资产瑕疵主要体现在国企改制中,由于程序缺失等问题而引起的对国有资产流失的质疑。
根据最新的发行审核政策,如果在改制过程中存在程序缺失或外部证据无法证明该过程的合法性,需要省级人民政府出文明确此事。
案例情况
高金食品(002143):国有资产未经评估及转让,事后追认
宁波天邦(002124):国有股权转让瑕疵
案例评析
1. 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主要表现在监管法规杂乱无章,监管政策变来变去无法明确。
2. 尽管如此,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一些基本原则还是要明确:
1) 资产转让需要进行评估并需要主管部门的审批;
2) 国有企业改制或资产量化至个人需要保证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且经有权部门批准;
3) 如果历史问题曾经存在程序上的瑕疵,那么需要由省级政府部门确认。
3. 最新发审政策强调,该种确认并不是单纯地说明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那么简单,需要将事件的来龙去脉解释清楚,并就其中存在的问题逐条做出解释和说明。在这一点上,中介机构在实务中一定要做好沟通,如已经存在将政府出具文件拿到发审处经审核人员确认无误之后再盖章的做法。
参考法规
一、《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对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一) 整体或者部分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 以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
(三) 合并、分立、破产、解散;
(四) 非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
(五) 产权转让;
(六) 资产转让、置换;
(七) 整体资产或者部分资产租赁给非国有单位;
(八) 以非货币资产偿还债务;
(九) 资产诉讼;
(十) 收购非国有单位的资产;
(十一)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出资;
(十二)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资产抵债;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事项。
第七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不对相关国有资产进行评估:
(一) 经各级人民政府或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对企业整体或者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
(二) 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或其下属独资企业(事业单位)之间的合并、资产(产权)置换和无偿划转。
第八条 企业发生第六条所列行为的,应当有其产权持有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二、《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持有国有资本的企业将所持有的企业国有产权有偿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活动使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企业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第四条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以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六条 转让的企业国有产权属应当清晰。权属关系不明确或者存在权属纠纷的企业国有产权不得转让。被设置为担保物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