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IT业界
2012-10-29 15:31:27
随着导演在微薄上晒电影,收到西班牙方面支付“导演著作权使用费”,这个争议又一次的喧嚣起来。对于电影二次获酬权的归属问题争执不休,却让更多的业内人士意识到,目前电影制片方仍然一手把控通过电影获得二次报酬,编剧、导演等并未充分享受到作为电影作者的权利。
虽然提高编剧报酬话题一次有一次的被重新提起,使争议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因某个事件的发生而再度成为舆论焦点,但每一次最后都没有结果——热热闹闹一场,悄无声息结束。
为什么编剧一直在呐喊却始终无功而返?认为道理很简单,尽管编剧这个行业名义上算是电影的主创阵容,但不享有电影主创的权益。这是因为编剧在中国影视圈一直是个半职业化行业,以影视圈里来说,导演都是职业导演,但超过一半甚至三分之二以上的编剧都有各自主职,从事剧本创作仅是他们的第二职业和个人爱好。且这个职业既没有明确的行业规范,也没有自己的工会和权益组织。
那么,何为“二次获酬”呢?简单点说,“二次获酬”就是指除了制片方以外,导演也要参与票房分成。再详细点说,就是随着电影盈利渠道的增多,音像、电视、网络、国际版权的收入,以及其它种种后续收入,导演都要分成。
而且中国跟别的国家的差距不是一星半点,不但缺乏这套计算的体系,更缺乏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管理协会。而即便是把西方的这套体系照搬进来,管它协会还是工会,该建的建,该组的组,即便如此,中国仍然面临一个严峻的考验:谁来监管它呢?谁来保证作者的版权不会被“偷票房”呢?
因此就现在目前的现实是,“一次获酬”都得不到保障,“偷票房”时有发生,产业缺乏监管,在这样的国情下,要精准的,把该属于导演的“二次报酬”一分不少的还给导演,恐怕,“路漫漫其修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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