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萍乡2月22日电 (杨柳 ***)两夫君使用汽车远控干扰器,对车辆远控钥匙发出的旌旗灯号进行干扰,导致被害人误觉得车门已锁好离开,随后两夫君在车内盗窃现金22万余元。 2月22日,此案经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魏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据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9月,钟某与魏某进住萍乡市某宾馆。钟某见被害人李某驾车在该宾馆附近停靠,遂用事先购买用于盗窃用的汽车摇控干扰器,对李某车门上锁时进行干扰。 李某误觉得车门已锁好并离开后,钟某与魏某来到汽车旁,魏某进进车内,从后备箱内盗得一只棕色公文包(包内装有人民币222000元及一部价值1941元的手机),二人随即逃离现场。 钟某分得赃款130000余元及一部手机,被告人魏某分得赃款90000元。随后受害人李某报警,钟某和魏某很快落网,公安机关追缴回部分赃物及赃款69000元。 法院审理觉得,被告人钟某、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取他人财物,数额分外巨大,其举动构成盗窃罪。个中被告人钟某起重要作用,为首犯,魏某起次要作用,属从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父亲性陵犯亲生女儿4年获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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