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温州市中院日前对苍南莒溪金砖掉窃案的8名盗贼作出一审判断:首犯刘某被判无期徒刑,别的7人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至14年不等。 刘某等人都是贵州人,暂住在永嘉县瓯北镇,平时沉迷赌博。往年3月份,他们决定合伙作案,到苍南“捞”一把。往年4月份,他们开着“修房补漏车”来到莒溪镇,伪装成补漏工到处踩点,顺手偷了一户人家。 往年5月15日破晓,刘某等人结伙再次来莒溪作案。他们先偷了该镇宫外新村李家一个电饭煸冬接着又撬门进进隔壁刘老师荚冬偷走一个保险柜。 他们将保险柜运至永嘉县上塘镇敬仁村一简易工棚内撬开。保险柜内有现金2.7万余元,金砖7块(总重11公斤摆布),金戒指3个,银筷子1双,银勺子1只,各种银圆54个,小银圆4套,还有不少金银金饰及外币。经评估,总价值317万余元。潘贤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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