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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1)

2010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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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11 14:28:18

向投资担保公司汇款2000元,希望贷到2万元。打款后石沉大海,打电话索回也遭拒。依据其提供的QQ聊天记录、银行汇款证明等证据材料,54日,武汉工商人员帮吉林省通化县的刘洋讨回2000元。

 

    今年415日,刘洋在网上看到武汉通城咨询公司发布的信息,称能快速提供贷款服务。刘洋通过QQ与自称是郭经理的人聊天,郭经理向她提供了公司银行账号、本人的手机号及身份证号码,并称只要按照所需贷款数额的10%交担保费,提供本人身份证和个体执照复印件,就能拿到贷款。

 

    421,她按要求汇款2000元后,贷款一事竟无下文。郭经理只是让她等待,429,拨打对方电话时无人接听。刘洋向东西湖工商部门投诉。  

 

    五环工商所让刘洋寄来聊天记录和汇款凭证复印件。54,工商人员找到武汉通城咨询公司,经查,该公司经营范围内没有提供贷款一项。该公司经理李某称未在网上发布贷款信息,也未做此业务。按工商人员要求,李经理找来了公司另一名股东郭某,郭某开始坚称不认识刘洋,没与她聊过天,更没有收2000元钱。

 

    工商人员当场查验公司银行账号、郭某的手机号及身份证号,并出示了刘洋提交的汇入该账号的电子银行记录、QQ聊天记录等一系列证据。事实面前,郭某最终承认,他以公司的名义确实承诺能帮刘洋贷到款并收了2000元费用,后因其他原因无法兑现。  

 

    经调解,该公司全额退还给刘洋2000元并赔付利息100元。另因该公司行为涉嫌超范围经营,目前工商人员正在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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