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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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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22 19:50:04

  人是環境的一部份,而在辦公室中,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更形重要,因為所有行動都需要由人負責制定、策劃、協作和執行,但每個人的處事方式、價值觀、對事物的詮釋都不一樣,不是讀過人力資源(HR)天書《Organizational Behaviour》就曉的。商業機構內怒氣沖沖或者滿嘴怨言的場面並不罕見,源起是有人覺得被冒犯,《On Apology》(Oxford出版)一書有仔細解釋:
  「一個人覺得被冒犯,第一個反應是會目瞪口呆,思想空白數分鐘。之後思緒湧現,數小時甚至數天以後,仍然懸念著此事,愈想愈複雜,或會想到失眠,心理上通常會覺得軟弱無力。憤怒由此產生。」
 
  「一個人若惱羞成怒,可能會即時作出種種火遮眼的不當行為,如:以電郵發出惡言、爆發、終止一段關係、威脅作出訴訟或傷害對方。但當數日或數周後怒氣平息,困擾消減,又會自覺行為不當或不理性。嫌隙由此產生。」
  作者Aaron Lazare說,要平息怒氣,道歉是一個好辦法。但不知何解,由來關於道歉的書都鳳毛麟角,而道歉不當,後果比起從未道歉更糟!Aaron本人就試過約好兩位同事提早回辦公室處理急務,但卻忘得一乾二淨,遲了40分鐘才姍姍來遲,雖然他當場已表示非常歉疚,但同事並不領情。事件啟動了談判模式:
 
 
  行政主任說她為了準時而犧牲了早上的瑜伽班(→Aaron道歉無效→緊張氣氛持續→談判失敗)
 
  行政助理要求Aaron澄清並非有意爽約(→Aaron懷疑這話對人不對事→情緒反彈→談判失敗)
 
  Aaron建議請吃午飯以作補償(→兩位同事都拒絕→理由是急務會因此積壓更久→談判再一次失敗)
 
  最後,當Aaron經過她們的辦公桌時,行政主任笑著對助理說:「我想他已受夠了。」(→談判至此圓滿結束)
 

 
  覺得受冒犯者需要正式道歉,是基於以下心理需要:
1.重建自信及尊嚴
2.確保雙方價值觀一致
3.確定本身沒有做錯
4.確認彼此關係仍可信賴
5.眼見冒犯者受窘
6.與冒犯者進行有意義的對話
7.因受傷害而獲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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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z的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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