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牙科指引曾規定,完成根管治療後,牙醫須負責覆檢病人兩年。
有些人也許會問:「杜牙根」不是一了百了的嗎?為甚麼完成治療後還要跟進這麼久?原因很簡單,就是牙槽骨復元需時,起碼要三、四個月才可在X光片上察覺得到,何況,世界上並無一種治療方式是百份之百成功的,根管治療也不例外。特別是接受過兩次治療仍然失敗者,更可能需要動手術。
正式根管治療的步驟
手術的步驟是:
1.劃破牙肉,
2.掀開牙肉,清除牙尖因細菌感染而成的膿瘡,
3.割除少許牙尖(約二至三毫米),杜絕根管分支潛藏細菌菌的可能性,
4.並將所有分支的膿腫刮除。
5.牙尖割除後,會在原有的根管理放進銀汞合金或氧化鋅,將牙腳密封,令細菌和毒素不得其門而入。
其實,整體而言,根管治療的成功率是高達八、九成的,根管長度計算準確者,康復機會更可在九成以上,失敗的少數個案,多與根管銼鑽穿牙腳或者鑽不到根管底部有關。
失活牙齒還有生存價值嗎?
比較多人關心的,反而是牙髓清除後,牙齒還有沒有生存價值的問題。
牙髓壞死後,蛀牙搖身變為失活牙齒,既謂「失活」,就是指牙髓失去了生命力,但牙腳部份仍會從牙周膜及牙槽骨處吸取養份。接受根管治療後除去了牙髓的失活牙齒,跟正常牙齒在功能和儀容方面相去不遠,只不過,由於抽掉了神經的關係,對於食物溫度的感應則付闕如。
有說牙髓的責任是供應養份予牙細胞,牙齒完全成長後,牙髓就沒有作用了,其實這也不隱然,因為牙髓可產生象牙質,遇有蛀牙的情況,或可暫時抵擋細菌的入侵。(21/78) (蛀牙及根管治療‧4.4) (返回首篇,明槍易擋,牙痛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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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發表於《喜有齒理》專欄,《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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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Z的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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