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護理照護人力運用現況
第一項 台灣護理照護人力運用現況
一、護理業務及工作模式
台灣護理照護人力大多醫院分為護理師、護士、助產士、護佐及特別看護,前三者須經國家考試取得證照,護佐及特別看護接受相關護理訓練後即可任用。護理工作所含的專業程度可分「非專業性」(non-professional)、「半專業性」(semi- professional)及「專業性」(professional)三種。「非專業性」指一些不需特別學習、訓練或深思熟慮、獨立判斷的簡單護理工作,如鋪床、擦澡及餵食等,可由護佐擔任。「半專業性」指有高度技術性但有方法可循的護理工作,經一段長時間的訓練與練習後即能熟能生巧成為常規、習慣及少有變化的護理活動,如打針、發藥、導尿、量生命徵象等,可由等護士或護理師擔任。「專業性」護理工作需能應用護理及相關專業知識、理論,依時間、地點、病人身心狀況而時時隨機應變,採取合宜的護理措施,如評估病人的健康問題或教導糖尿病患者自我照顧等,可由有經驗的護士或護理師擔任(林等,1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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