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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03 23:10:09


韓非子集解簡端記

v0.3


例略/弁言

[1] 所校《韓非子集解》為中華書局「新編諸子集成」叢書之一種,1998年7月第1版,1998年7月第1次印刷;

[2] 王先慎《集解》以吳鼒景刻宋乾道本為底本。乾道本又有錢曾述古堂景鈔本,為黃丕烈所得,黃氏校以乾道本原刻,又為涵芬樓景入《四部叢刊》初編。 故王先慎所稱「乾道本」者,吳鼒景刻本也;不佞所稱「乾道本」者,四部叢刊景印黃丕烈校述古堂景鈔本也。 二本或有異同,此不暇分別,讀者識之;

[3] 引《集解》所載《韓非子》本文,稱「本文」;引舊注,稱「注文」;引盧文弨說,稱「拾補」;引顧廣圻說,稱「識誤」;引王先慎說,稱「集解」;餘則稱名。 不佞所云,則加「舟案」以別之;

[4] 《集解》之後,前輩學者校釋《韓非子》者頗多其人。或撰校記,或通治全書。寒齋插架,即有陳奇猷《韓非子集釋》、陳啟天《增訂韓非子校釋》二種。然弆藏之而已,實未嘗披閱。 然若讀《集解》有疑誤而力不能正之者,則偶有翻檢前輩學者之校說。 如:

  《內儲說上篇》:「西門豹為鄴令,佯亡其車轄,令吏求之不能得,使人求之而得之家人屋間。」先慎曰:「此下疑有脫文。」
  先慎云有脫文,鄙意正同,而力不能定所脫者何。 乃翻檢《校釋》、《集釋》,亦皆不能補之。  而書中留有一條校記:「《北堂書鈔》卷一百四十一引本章,此下有『故探之一物,則眾隱皆抉』,當據補。」 此非自行檢《書鈔》而得者也,依稀記得是孫楷第先生說,然已不復能記憶從何處見之矣。

  不佞所校,必有與前賢雷同者。 然力不能一一覆核之,非有意於掠美也。讀者識之;

[5] 於諸家之說,駁正者多而韙之者少,此正以若一一韙之則將冗長不文耳,非敢妄以訐為智也。讀者鑑之;

[6] 引文或有刪節,僅取其有關者; 輸入容有訛誤。

2011年1月3日,萊陽 不繫之舟學

《考證》
=====
P10,L-6
顧千里《韓非子識誤序》:「客於揚州太守陽城張古餘先生許。」
[舟案] 「許」字不當有專名號


《初見秦第一》
========
P4,L-4
[本文] 齊五戰之國也,一戰不剋而無齊。
[注文] 為樂毅破齊於濟西
[舟案] 注「為」字衍,或「齊」字衍。

P12,L-4
[本文] 言所以破天下之從,舉趙,亡韓,臣荊、魏親,齊、燕,不破,趙不舉,韓不亡,荊、魏不臣,齊、燕不親
[舟案] 「臣荊、魏親,齊、燕」數字標點誤。 此當標點作「臣荊、魏,親齊、燕」,以荊魏、齊燕屬讀。 下文「荊魏不臣,齊燕不親」可證。


《愛臣第四》
=======
P26,L3
[王先謙曰] 淮南墜形訓高注云云
[舟案] 「墜」當作「墬」,字之誤也


《有度第六》
=======
P33,L8
[本文] 忠臣危死而不以其罪……姦邪之臣安利而不以功
[舟案] 「不以其罪」與「不以功」,或當於上刪「其」字,或當於下補「其」字,二處句法當一律,此韓子通例也


《孤憤第十一》
========
P81,L-2
[本文] 故法術之士安能蒙死亡而進其說,姦邪之臣安肯乘利而退其身
[舟案] 「利」上下當脫一字,與「蒙死亡」相對為文

P84,L-2
[王先謙曰] 「主勢變」云云
[舟案] 當依正文作「主變勢」


《姦劫弒臣第十四》
===========
P99,L-5
[識誤] 「人」上當有「我安」二字
[舟案] 「人」係「能」字之誤。


《喻老第二十一》
==========
P158,L-3
[本文] 君人者,勢重於人臣之間(先慎案:君於臣不當以間言,「間」疑「上」字之誤),失則不可復得也
[舟案] 王說非。 「人臣之間」,「之」字當在「失」字下,作:「君人者勢重,於人臣間失之,則不可復得也。」

P161,L3
[本文] 扁鵲復見曰:「君之病在肌膚,不治將益深。」 桓侯不應。扁鵲出,桓侯又不悅。
[舟案] 「又」字涉下文而衍,此桓侯之初不悅也。 《新序·雜事二》正無「又」字。

P164,L7
[本文] 文王見詈於王門
[識誤] 《戰國策》云:「而武王羈於王門。」又《呂氏春秋》云「武王事之,夙夜不懈,亦不忘王門之辱」,高注:「文王得歸,乃築靈臺,作玉門,相女童,武王以此為恥而不忘也。」
[舟案] 引高注「武王以此為恥而不忘也」,上脫「擊鐘鼓,示不與紂同也」二句。

P166,L7
[本文] 故冬耕之稼,后稷不能羨也;豐年大禾,臧獲不能惡也。
[俞樾曰] 「羨」當作「美」,字之誤也。下文云「豐年大禾,臧獲不能惡也」,「美」與「惡」相對。
[舟案] 俞說非。 《詩·小雅·十月之交》毛傳:「羨,餘也。」《孟子·滕文公下》:「以羨補不足,則農有餘粟。」趙注同。 《周禮·地官司徒》:「以其餘為羨。」鄭司農注:「羨,饒也。」 此正以「羨」、「惡」相對為文,何勞改字。

P168,L3
[本文] 楚莊王莅政三年……舉兵誅齊,敗之徐州(下引《識誤》說在此),勝晉於河雍
[識誤] 《史記·年表》「威王七年圍齊於徐州」,《楚世家》同。 或此莊王謂威王也。
[舟案] 顧說泥。 諸子立說,不必有其事實。 且楚威王當六國時,與齊宣王辟疆相值,安得「勝晉於河雍」? 又《史記·楚世家》、《新序·雜事》之文皆同《韓子》作楚莊王,唯《史記·滑稽列傳》又屬之齊威王、淳于髡耳。


《說林上第二十二》
===========
P173,L3
[本文] 子胥出走
[舟案] 當提行

P175,L8
[本文] 其多力者樹其黨(顧廣圻曰:此「樹」上脫「內」字,《策》有),寡力者借外權。群臣有內樹黨以驕主,內(顧廣圻曰:此衍「內」字,《策》無。先慎曰:此「內」字即上文「樹」上([一])「內」字,錯移在此。)有外為交以削地。
[點校者曰] [一]: 「上」原本作「下」,據正文「內樹」改。
[舟案] 據正文「內樹」改,當云據《識誤》改。 先慎所云,「其多力者樹其黨」之「樹」也,其上初無「內」字。

P179,L-2
[本文] 象箸必不盛菽藿
[舟案] 「盛」字,當依《喻老》作「羹」


《說林下第二十三》
===========
P192,L9
[本文] 荊王伐吳
[舟案] 當提行。黃丕烈校述古堂影鈔本曰:「荊王提行。」正謂乾道本於此提行也。

P193,L2
[本文] 死者有知也,臣將當戰之時,臣使鼓不鳴
[舟案] 下「臣」字疑衍

P194,L-3
[識誤] 《呂氏春秋·審己篇》、《新序·節土篇》云「岑鼎」
[舟案] 「土」是「士」字之誤


《用人第二十七》
==========
P206,L7
[本文] 昔者介子推無爵祿而義隨文公,不忍口腹而仁割其肌
[舟案] 既曰「不忍口腹」,則「文公」二字當重

P208,L1
[本文] 得人心則不趣而自勸,因技能則不急而自疾,得勢位則不進而名成
[舟案] 依文例,疑當於「名」下補「自」字


《內儲說上七術第三十》
=============
P213,L2
[本文] 是以麗水之金不守
[注文] 竊麗水之金其罪辜磔,猶竊而不止,則有竊金而獲免者,故雖重罪不止也
[集解] 先慎曰:「守」當作「止」,注不誤
[舟案] 「注不誤」,是也; 「守當作止」,非也。 「麗水之金不守」有何不了,而勞煩改字?

P215,L2
[注文] 韓王欲河東以搆三國
[舟案] 「搆」字當依《傳》文作「講」

P224,L-2
[本文] 有威足以服之人(顧廣圻曰:藏本同。今本無「之」字,誤。依下句此當衍「人」字。),而利足以勸之
[舟案] 陶鴻慶曰「之」字衍,說較顧氏為勝,今本是也。

P226,L2
[本文] ……夫有天下,大利也,猶不為者,知必死。 故不必得也,則雖辜磔,竊金不止;知必死,則天下不為也。
[王先謙曰] 「不必得」三字,當在「也」字下,文誤倒耳
[舟案] 當云「『故不必得』四字當在『也』字下」

P229,L-5
[本文] 此知必勝之勢也
[舟案] 「知」字涉上文衍,或「此」上脫「以」字

P231,L2
[本文] 明年之請以頭獻王者歲十餘人
[集解] 先慎曰:趙本「明年」下無「之」字。
[舟案] 趙本當是。又或「明年之」當作「之明年」

P238,L9
[本文] 子之以此知左右之不誠信
[識誤] 藏本作「誠信不」。按此當作「誠不」,舊注誤
[集解] 「以此知左右之不誠信」,語極明顯,不當倒「不」字,顧說非
[舟案] 王說非,此正當依藏本作「誠信不」。 子之左右有誠信者,有不誠信者,如依乾道本作「不誠信」,「明顯」則「明顯」矣,其如文義何?


《內儲說下六微第三十一》
==============
P247,L-2
[本文] 大夫種曰:「不可。昔者天以越與吳,吳不受。今天反夫差,亦天禍也,以吳與越……」
[集解] 「今天」當作「今若」
[舟案] 王說大謬。 上言天以越與吳,下言天以吳與越,所謂今「天反夫差」是也。此「語極明顯」者也,正不必勞公改此一字。

P248,L2
[集解] 故後噽之譖種,種之見殺,實基于此
[舟案] 《左傳》哀公二十二年,越滅吳;二十四年,哀公入越,季孫「因太宰噽而納賂焉」。 是吳亡後伯噽猶為越太宰也。 然先慎說「噽之譖種」云云,其事未聞,疑係臆說。

P255,L5
[本文] 江芊曰……
[舟案] 「芊」當依文公元年《左傳》作「羋」。

P258,L2
[本文] 日者知用之越,今忘之秦,不亦太亟忘乎!
[王先謙曰] 「日」字疑「昔」脫其半
[舟案] 王說謬。 日者,昔者也。《呂覽·重言篇》「日者臣望君之在臺上也」,《趙策一》「日者秦楚戰於藍田」,《趙策三》「日者樓緩坐魏三月」,《燕策》「日者齊不勝於晉下」,皆是「昔者」之意。 此在經史百家之書,觸目皆是。將一一改為「昔者」邪?


《外儲說左上第三十二》
=============
P261,L4
[本文] 明主之聽言也,美其辯;其觀行也,賢其遠
[舟案] 「明主」疑本作「人主」,涉上文而誤。 聽言而美其辯、觀行而賢其遠者,依韓子斷不得稱明主也。

P265,L-1
[本文] 有若曰:「昔者舜鼓五弦,歌南風之詩而天下治。今以單父之細也,治之而憂,治天下將奈何乎?故有術而御之,身坐於廟堂之上,有處女子之色,無害於治;無術而御之,身雖瘁臞,猶未有益。」
[舟案] 引文起訖有誤。 有子之言,當領至「治天下將奈何乎」。 此下乃韓子之說也。

P266,L-6
[本文] 今世之談也,皆道辯說文辭之言,人主覽其文而忘有用。 墨子之說,傳先王之道,論聖人之言以宣告人。 若辯其辭,則恐人懷其文而忘其(顧廣圻曰:此下當有「用」字)直,以文害用也。
[舟案] 「忘有用」,疑當作「忘其用」,與下文一律。 又案,若以顧說是,則「直」字應屬下讀。

P275,L-5
[本文] 故必有為天子誅之名,而有報讎之實。
[舟案] 「之」字當重,此古人行文習見者也。 如《荀子》「其所以求之之道」、「不利而利之,不如利而後利之之利也;不愛而用之,不如愛而後用之之功也」、「此所謂挹而損之之道也」, 本書「非吾知之有以說之之難也」。

P283,L-1
[本文] 夫必恃人主之自躬親而後民聽從,是則將令人主耕以為上(先慎曰:「上」當作「食」),服戰雁行也民乃肯耕戰
[舟案] 「服戰雁行也」句絕。 此謂人主親耕、親戰,民乃肯隨之也。

P286,L6
[俞樾曰] 「信名」之下當有「信義信事」四字…
[舟案] 此當曰「當有『信事信義』四字」,何則?正文依次為信名、信事、信義也。


《外儲說左下第三十三》
=============
P297,L-3
[本文] 君與處皆其師(顧廣圻曰:「君」上當有「上」字),中皆其友,下盡其使也。
[舟案] 顧校是,然「上」字不應補於「君」字上,而當補與「皆」字上。作「上皆其師,中皆其友,下盡其使」也。 此當係《識誤》刊刻之誤,非顧氏所校之誤也。

P306,L1
[本文] 中牟無令,魯平公…
[舟案] 「魯」係「晉」字之誤,乾道本作「晉」。

P306,L-2
[本文] 況武子之生也不利於家,死不託於孤
[舟案] 「子」字衍。 趙武謚「文子」。 又案,「不託於孤」,「於」字當係「其」字涉上文而誤。

P308,L1
[本文] 其姊往看之,暮而後至,閉門
[集解] 各本無「至」字,「閉門」作「門閉」,據《白孔六帖》增改。《御覽》四百九十二、五百一十七引作「暮而門閉」。
[舟案] 即令「至」字當增補,亦不當妄乙「門閉」二字。 至而門已閉,文從字順,不煩乙之。


《外儲說右上第三十四》
=============
P313,L-2
[本文] 或曰:「景公不知用勢之主也,而師曠、晏子不知除患之臣也。」
[舟案] 「或曰」當作「故曰」,此涉上文而誤。 覆乾道本正作「故曰」。

P314,L2
[本文] 凡姦者,行久而成積,積成而力多,力多而能殺
[舟案] 「成積」二字當乙

P320,L8
[本文] 鑿穴於王之所常隱語者
[舟案] 鑿穴,似當依上下文作「道穴」。

P323,L-5
[本文] 對曰:「最苦社鼠…」
[舟案] 「苦」字當作「患」,上文「治國者奚患」、「最患社鼠」可證。

P325,L7
[本文] 車不得至茆門,非法也。
[集解] 「至茆門」三字當重
[舟案] 王說恐非。 古書似頗有如此省語者,惜學殖荒落之餘,不能援例證之耳。 姑錄此以就正方家,且以為異日讀書之鵠的也。

P327,L2
[本文] 使其妻織組,而幅狹於度。吳子使更之,其妻曰諾,及成,果不中度。
[舟案] 「果不中度」,「果」當作「又」。

P327,L-2
[本文] 壺酒不清(先慎曰:「壼」當作「壺」,形近而誤。)
[舟案] 正文「壺」當依乾道本作「壼」,然後先慎校說乃為有的而發也。


《外儲說右下第三十五》
=============
P345,L4
[本文] 令於宮中女子未嘗御出嫁之
[舟案] 「御」下疑脫「者」字


《難一第三十六》
=========
P352,L3
[本文] 所以去豎刁、易牙者
[舟案] 「易牙」下脫「開方」二字。 上文「去此三子」、下文「使去三子」可證。


《難二第三十七》
=========
P367,L5
[本文] 無術以知而入多
[舟案] 細翫文義,疑「而」字衍。

P367,L-4
[本文] 人事天功,二物者皆入多,非山林澤谷之利也。 夫「無山林澤谷之利入多」…
[舟案] 「二物者」,「物」字疑衍。 又案「無山林澤谷之利入多」者,「利」下脫「而」字。

P369,L-4
[識誤] 按「矢」當作「夫」
[舟案] 覆《識誤》,「矢」是「失」字之誤。

P369,L-4
[本文] 數百不一失
[舟案] 「數百」二字,當依上文作「百數」。


《難三第三十八》
=========
P370,L-4
[本文] 其過三,皆君之所未嘗聞
[識誤] 「之」,當依《論衡》作「子」。
[舟案] 顧說非。 若依《論衡》,則為「皆君子所未嘗聞」矣;而下葉一一數之,是子服厲伯固已聞之矣。是以知「之」字不誤也。

P372,L3
[本文] 君令而不貳者,則是貞於君也。死君後生臣不愧,而後為貞。
[注文] 不皆死而後為貞。
[集解] 先慎曰:乾道本下「後」字作「復」,《拾補》上「後」字亦作「復」。盧文弨云:「『復』作『後』,譌。 注『不』字疑『必』。」 顧廣圻云:「今本『復』作『後』。按『復』、『後』互誤。 『生』下當更有『生』字。」 先慎按:今本「復」作「後」,是也。 此言君死後臣生不愧,如荀息立奚齊立卓子之類,而後為貞。若君朝卒而讎立,遂臣事之,非貞也。此與下文語意相承,極為明顯。乾道、道藏本誤「後」為「復」,其義遂晦耳。 上「後」字不譌,盧、顧說並非,改從今本。
[舟案] 學者校讀古書,頗有不必發而妄發者。《論衡》有《語增》、《儒增》、《藝增》之篇,先慎此校,幾令人有「校增」之慨。盧氏、顧氏二家之說,一也,皆以為當作「死君復生,臣不愧,而後為貞」(顧氏且以為「臣」上當補「生」字,作「死君復生、生臣不愧,而後為貞」)。 先慎必反二家之說而駁之,若其有據,亦可也;然其所據者何? 曰「如荀息立奚齊立卓子之類」。 荀息之事何如?《國語·晉語二》:「死人復生,不悔;生人不愧。」── 安得「上後字不譌」邪? 且令如彼說,則是「死君後,生臣不愧」也,其義之是非姑置毋論,不知周秦古書,有如此為文者乎?

P374,L2
[本文] 齊景公築雍門,為路寢,一朝而以三百乘之家賜者三。
[注文] 謂以大夫之業世賜與為寢也
[舟案] 《詩·魯頌·閟宮》毛傳:「路寢,正寢也。」舊注非。

P377,L4
[本文] 或曰:子產之治,不亦多事乎!姦必待耳目之所及而後知之,則鄭國之得姦者寡矣。
[舟案] 細味文意,知「得姦」二字當乙。


《難勢第四十》
========
P392,L8
[本文] 夫賢之為勢不可禁,而勢之為道也無不禁
[舟案] 「賢之為勢」,疑「勢」字當作「道」


《問辯第四十一》
=========
P395,L1
[本文] 是以亂世之聽言也,以難知為察,以博文為辯;其觀行也,以離群為賢,以犯上為抗。 人主者說辯察之言,尊賢抗之行
[舟案] 「以難知為察」,疑「難知」二字當乙。  又「說辯察之言」,「辯察」二字當乙,以「尊賢抗之行」之次同於「以離群為賢,以犯上為抗」例之,是也。

《說疑第四十四》
=========
P405,L-3
[本文] 無數以度其臣者(先慎曰:「數」謂術數),必以其眾人之口斷之。
[舟案] 下句疑本作「其必以眾人之口斷之」。

P408,L5
[本文] 為人臣者,誠明於臣之所言,則雖罼弋馳騁,撞鐘舞女,國且猶存也;不明臣之所言,雖節儉勤勞,布衣惡食,國猶自亡也。
[集解] 先慎曰:乾道本「臣」作「主」,顧廣圻曰:「今本『主』作『臣』,按依上下文當作『臣』。」今據改。
[舟案] 乾道本作「主」是,顧氏、王氏皆非也。 下文舉「趙之先君敬侯」以為「明於臣之所言」者,舉「燕君子噲」以為「不明臣之所言」者,此皆人主也,安在其「依上下文當作臣」邪? 依上下文,正當從乾道本作「主」字。


《五蠹第四十九》
=========
P444,L6
[本文] 故饑歲之春,幼弟不讓;穰歲之秋,疏客必食。非疏骨肉、愛過客也,多少之心異也。
[集解] 先慎曰:乾道本「心」作「實」。盧文弨曰:《意林》「實」作「心」。先慎按:《御覽》亦引作「心」,今據改。
[舟案] 盧氏引意林,不過備此異文;王氏引御覽,則逕改本書矣,大謬。 若是疏骨肉愛過客,則作心異是矣; 既曰非疏骨肉愛過客矣,安得曰心異邪? 且「多少之心」一語,詞乎? 韓子此文,正所謂「極為明顯」者也,乾道本是。 (又案,檢索電子檔《御覽》,並未見徵引此文)

P445,L8
[本文] 共工之戰,鐵銛短者及乎敵……鎧甲不堅者傷乎體
[集解] 先慎曰:乾道本「短」作「矩」。盧文弨曰:「『矩』,張本作『短』。」顧廣圻云:「今本『矩』作『距』,誤。案當作『短』。」今據改。
[舟案] 乾道本作「矩」未必是,然張本作「短」者必非。 兵刃「短者及乎敵」,天下有是理乎? 顧氏一時妄說,人所不免也;王氏據此妄說而改本書,不可解也。

P449,L5
[本文] 法趣上下四相反也
[舟案] 疑「四」下當補「方」字,作「上下四方」。

P451,L-3
[本文] ……而兵不免於弱。政不免於亂,此其何故也?
[舟案] 標點非。當為「而兵不免於弱,政不免於亂。此其何故也?」

P455,L-4
[本文] 夫明王治國之政,使其商工遊食之民少而名卑,以寡趣本務而趨末作。
[集解] 先慎曰:《拾補》「趨」作「外」。盧文弨云:「『趨』譌,舊人改。」先慎按:張榜本作「滅」較舊義為近。
[舟案] 盧、王說皆非。 此當於「以」字下補「其」字,作「以其寡趣本務而趨末作」。 二家校說,不過以「明王」非「趨末作」者,故改「趨末作」三字也; 而不悟此正非「明王」所為,乃「商工遊食之民」所為也。


《顯學第五十》
========
P456,L-1
[識誤] 燕子噲賢于之而非孫卿
[舟案] 「于」係「子」字之誤。

P460,L-6
[本文] 試之官職,課其功伐,則庸人不疑於愚智
[舟案] 「於」字衍,上文「臧獲不疑鈍利」、「臧獲不疑駑良」皆無「於」字。

P461,L4
[本文] 故敵國之君王,雖說吾義,吾弗入貢而臣;關內之侯雖非吾行,吾必使執禽而朝。是故力多則人朝,力寡則朝於人
[舟案] 敵,當也。 疑「入」字上脫「使」字,本作「吾弗使入貢而臣」。

P461,L6
[本文] 夫嚴家無悍虜,而慈母有敗子,吾以此知威勢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亂也。
[舟案] 「德厚」二字疑當乙為「厚德」,與「威勢」相對。

P461,L-2
[本文] 自直之箭、自圜之木,百世無有一,然而世皆承車射禽者何也?隱栝之道用也。 雖有不恃隱栝(先慎曰:『雖有』二字衍)而有自直之箭、自圜之木(先慎曰:『有』當為『恃』),良工弗貴也。
[舟案] 王說非。依其說,則作「不恃隱栝而恃自直之箭、自圜之木,良工弗貴也」,其意則是,其文則不可通。 「恃自直之箭自圜之木」者誰也?良工也;弗貴自直之箭自圜之木者誰也?又良工也。可乎?  此不過衍下「有」字耳。 原文當作「雖有不恃隱栝而自直之箭、自圜之木,良工弗貴也。」

P462,L2
[本文] 不恃賞罰而恃自善之民,明主弗貴也。
[舟案] 下「恃」字衍,說見上條。

P462,L-4
[本文] 故明主急其助而緩其頌
[舟案] 「助」當係「功」字之誤,下文「不言今之所以為治,而語已治之功」、「皆道上古之傳譽,先王之成功」,是其證。

P464,L3
[本文] 今上急耕田墾草以厚民產也…修刑重罰以為禁邪也
[舟案] 「為」字疑衍,二句當一律。

P464,L5
[本文] 境內必知介而無私解……並力疾鬬,所以禽虜也
[識誤] 「介」當作「分」。「分而無私」者,《制分篇》云:「宜務分刑賞為急」,又云:「亡者其制刑賞不分也。」是其義。
[舟案] 顧說非。 《廣雅·識器》:「介,鎧也。」《詩·大雅·抑》鄭箋:「介,甲也。」(《玉篇》同)。 句謂境內之民必知兵事,與下文「並力疾鬬所以禽虜」正相呼應。 以此知「介」字不誤,而顧說為非也。

P466,L-1
[本文] 然則父有賢子,君有賢臣,適足以為害耳,豈得利焉哉!
[拾補] 「焉哉」二字舊倒,張本作「焉哉」。
[識誤] 藏本同。今本「焉哉」作「哉焉」,誤。
[集解] 「焉哉」當作「哉焉」,「哉」字句絕,「焉」字屬下讀,盧、顧說非。
[舟案] 焉哉、哉焉,鄙意不能正之;然王說「焉字屬下讀」者必非。 此細翫上下文義可知者也。

P467,L-6
[本文] 此皆釋世而不治是也
[舟案] 「是」疑當作「事」


《人主第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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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471,L3
[本文] 入因與近習論其言…入因與當途者論其行
[舟案] 下「入」字當作「出」,與上「入」字相對。

P471,L7
[本文] 關龍逢…,王子比干…,子胥忠直夫差而誅於屬鏤。 此三子,者為人臣非不忠,而說非不當也。然不免於死亡之患者,主不察賢智之言,而蔽於愚不肖之患也。
[舟案] 「忠直」之「直」疑當作「於」。「此三子者」屬讀。 兩「之患」衍其一。

P475,L1
[本文] 故治民無常,唯治為法
[王先謙曰] 當作「唯法為治」
[舟案] 王說未必是。 此或當作「故治民無常法,唯治為法」。然下文「法與時轉」、「時移而治不易者亂」,是「唯治為法」、「唯法為治」皆有其證也。 當存疑。

P475,L1
[本文]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
[集解] 乾道本「治與」作「與世」,顧廣圻云:「藏本、今本『與世』作『治與』。」今據改。
[舟案] 乾道本句作「法與時轉則治與世世宜則有功」,疑原作「法與時轉則治與世宜,治與世宜則有功」,以傳鈔者以二點省其重文「治與世宜」,又為後人改回而譌誤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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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unix网友2011-01-03 23:37:34

2008年老婆懷孕,由於胎動很早而且頻繁,老人都說這麼淘氣的小東西多半是個男孩。 我為孩子取名,苦思冥想,終于依《韓非子·觀行篇》之『西門豹性急,故佩韋以自緩』,名為『佩韋』。為此,我打算把多年來校讀《韓非子》的筆記整理出來,並狂妄地講了這麼個故事: 有人對盧文弨說:『他人讀書,受書之益;子讀書,書受子之益』。 言外之意是說,為了感激《韓非子》一書為我提供了命名的素材,我將盡力讓它受我一點益處。 09年1月9日,這個小傢伙誕生了,是個淘氣的小姑娘。 今天,這個淘氣的小姑娘快要滿兩歲了,爸爸趁著元旦放假,把這些整理出來,作為一份只有到你長大之後才可能看得懂的生日禮物:)

chinaunix网友2011-01-03 23:37:34

2008年老婆懷孕,由於胎動很早而且頻繁,老人都說這麼淘氣的小東西多半是個男孩。 我為孩子取名,苦思冥想,終于依《韓非子·觀行篇》之『西門豹性急,故佩韋以自緩』,名為『佩韋』。為此,我打算把多年來校讀《韓非子》的筆記整理出來,並狂妄地講了這麼個故事: 有人對盧文弨說:『他人讀書,受書之益;子讀書,書受子之益』。 言外之意是說,為了感激《韓非子》一書為我提供了命名的素材,我將盡力讓它受我一點益處。 09年1月9日,這個小傢伙誕生了,是個淘氣的小姑娘。 今天,這個淘氣的小姑娘快要滿兩歲了,爸爸趁著元旦放假,把這些整理出來,作為一份只有到你長大之後才可能看得懂的生日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