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362117
  • 博文数量: 77
  • 博客积分: 1447
  • 博客等级: 中尉
  • 技术积分: 885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10-03-21 21:48
文章分类

全部博文(77)

文章存档

2021年(2)

2020年(2)

2016年(3)

2015年(1)

2014年(4)

2013年(1)

2012年(23)

2011年(15)

2010年(26)

分类:

2011-07-25 14:39:54

软件的最终目的是为用户服务。但首先它必须为开发人员服务。
当设计元素都是整块的而无法重新组合的时候,重复就是一种必然的结果。
如果开发人员为了使用一个组件而必须去研究它的实现,那么就失去封装的价值。
在命名类各操作时要描述它们的效果与目的,而不要表露它们是通过何种主式达到目的的。
开闭原则(OCP)应该将软件设计得不对其修改就能扩展功能。其本质上意味着将软件设计成为新功能能够作为单独的模块加入系统,这样就尽量降低了集成的成本。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于低层模块,高层模块和低层模块都应该依赖于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于细节,细节应该信赖于抽象。


阅读(643) | 评论(0) | 转发(0) |
0

上一篇:提问

下一篇:读书笔记——单元测试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