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1942
  • 博文数量: 6
  • 博客积分: 0
  • 博客等级: 民兵
  • 技术积分: 70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15-04-10 15:19
文章分类
文章存档

2015年(6)

我的朋友
最近访客

分类: 其他平台

2015-04-21 10:26:53

  光明网经济讯 4月18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回答了相关问题。邓舸表示,《关于促进融券业务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并非鼓励卖空,更非打压股市,请正确理解,不要误判误信。

  以下是这次采访的主要内容:

  问:近日,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上交所、深交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融券业务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是否是鼓励卖空,打压股市?

  答:这是误解误读。融券交易是境外市场普遍采用的一种成熟的交易机制,它具有减缓市场波动、发现市场价格、对冲市场风险等作用。我会2006年制定并于2011年修订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就规范和发展融资融券业务提出了要求。近年来融资业务快速发展,而融券业务发展缓慢。2014年新“国九条”明确提出,要健全市场稳定机制,完善市场交易机制,丰富市场风险管理工具。4月17日,证券业协会等四家自律组织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融券业务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是落实新“国九条”要求的举措,目的是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平衡发展,健全市场交易机制,维护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不是所谓的鼓励卖空,更非打压股市,请正确理解,不要误判误信。

  问:近日,证监会通报融资融券业务开展情况并提出七项要求,是否要限制融资业务发展?

  答:4月16日,我会通报了近期检查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这是我会开展证券公司现场检查后,按照程序进行的例行常规工作。《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对证券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加强风险控制、强化客户适当性管理已有明确规定。通报所提出的七项要求,是对现有规定的重申和提醒,旨在促进融资融券业务规范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没有新的政策要求,市场不宜过度解读。来源光明网-经济频道)
阅读(31) | 评论(0) | 转发(0)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