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市民在时为了确保交易成功,预付定金来向房主表示诚意。
案例:李先生在看中了一套二手次新房,无论是户型还是朝向,他都很满意,价格也适中,但是当李先生提出要看房产证时,房主则要求先交定金。李先生觉得有点不靠谱,怕交了定金之后如果产权有问题却退不了定金,于是就推迟了交易。
说法:律师表示,定金是买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提供的一种担保方式,交付定金后,如果不能签订购房合同,买房人将可能面临定金无法退还的风险。
针对本案例,卖方没有理由要求在看房产证之前交付定金。如果李先生确实喜欢这套房子,而卖方又比较刁蛮的话,那建议李先生可通过与房主拟定定金合同的方式控制法律风险,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房主提供的房产信息存在真实性问题或产权涉及抵押担保、产权不清晰等问题的,房主应双倍返还定金。
因此我们建议那些打算向房主预付定金的购房者们,最好要同房主事先拟定好定金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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