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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其他平台

2014-12-27 20:14:36

关于物业企业长期无偿代收代缴

水费问题的情况反映和诉求

供水公司:

物业服务企业是为适应现代城市住房完全商品化孕育而生的服务型企业,也是一个微利行业。按照国家《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物业企业应依法依规的对所属物业进行管理;西宁市物业管理工作已开展十年有余,在省市物业管理部门的支持下,物业管理工作有了深入的发展,为城市的管理工作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通过十多年的物业服务实践,物业管理已经成为一项不可缺少的社会功能化服务行业,但却是很难受到社会承认及政府重视的低端服务行业;曾有人将物业管理称为“朝阳企业”,但这个朝阳成了我们永久的期望,却怎么也没有如日中天的时刻;如今,由于物业管理收费偏低及部分垄断性公司的强加责任,致使物业企业到了举步维艰、难以维持的地步。现将有关存在问题及我们的诉求反应如下:

一、存在问题:

1、无偿代收水费的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本条第一款规定费用的,可以根据双方约定向委托单位收取手续费,但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据了解,西宁市绝大部分物业企业都在为供水公司无偿承担水费的代收代缴,而且基本都处于亏损状态,而供水公司则以延续历史做法、偷换条例中“终端用户“概念等行为,强行为自己的不作为辩解。供水公司对很多住宅小区都是以进入小区的总表为终端用户的,而小区总表之后还延续有大量的供水输送业务,比如说,二次增压、管网维护、水损分摊、入户抄表、收取水费等,如果按照自来水公司的意见,总表后的一系列问题都应由物业企业负责,那么相关的电费、维护费、水差、抄表人工、收费人工等就成了物业企业的一大成本,而物业企业在接管任何一个小区时,都会依照物业管理的职责范围进行费用测算,而这笔费用根本不在物业管理的职责范围内,

保安: ou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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