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为了获取房地产市场利益的最大化,不少北京的房企开始在交易时使用“阴阳合同”。根据亦庄二手房爆料得知,这种合同签订后会相应的给出购房者一些优惠。
“从16万元减到不足3万元,这也算是合理避税吧。”刚买了二手房的李梅告诉记者,在房产中介的“协助”下,买卖双方签订“阳合同”降低房款,从而减少
税费,实际交易价格则由“阴合同”约定,买方只要把“阴阳合同”的差价提前给卖方就行。对此,律师提醒,房产中介相关做法属于违规,对于交易双方来说签订
此类“阴阳合同”有很多后患。
记者查阅现有规则发现,在二手房交易中,房管部门会有专业的机构依据房屋的结构、年限、位置等因素进行评估,给出评估价格;相关部门也会对于本市各区
域的房产给出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这条“标准线”和实际成交价对于纳税额度有很大影响。于是,为了少交税,一些中介机构或者买卖双方会协商签订“阴阳合
同”,即通过做“低评”,在有关部门登记一份成交价较低的协议,降低税费;实际交易则依照双方私下订立的合同价格进行。而这种做法已然成为行业内的普遍现
象。
2011年由住建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
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对此,杨津英律师表示,法律上并不存在“避税”这个词,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登记价格与实际交易价
格存在差价,容易导致纠纷,对双方来讲都是有法律风险的;法律对此有专门规定,应以在房管部门登记的合同为准,所以私下签订的合同所约定的内容是难以保障
的。
对于这种北京房地产市场的“阴阳合同”,或许也是房地产市场的潜规则吧。亦庄二手房认为,在法律的范围内,是可以接受的,也希购房者不要被一些优惠迷惑了双眼,导致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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