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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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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信息化

2014-11-05 10:46:00

  另一方面,为防止不符合保险监督法第8l条的行为,保险监管机关可以对保险企业的投资计划加以管理。保险监督法还有就各类投资向保险监管机关进行定期报告的详细要求。

  3.关于保险账目。对保险公司账目原则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德国商法典中。另外还有一些专门法规规定了保险公司账目的特别条款,1994年11月8日实施了关于保险公司账目的管理条例。

  在保险单持有人保护方面,有以下法律:1908年5月30日制定的保险合同法(1994年6月21日制定的实施欧盟保险指令的立法对其作了修改),对保险合同的详细内容作了规定。



  但该法不适用海事保险和再保险,对巨大风险的保险适用范围也有限;实施欧盟保险指令的有关法令规定了保险单持有人的合同终止权和解除权;保险监督法也包括若干保护保险单持有人的条款。

  1976年12月9日通过的关于一般商业条款及条件的法律(AGBG)对那些由对方事先提出签订合同的一般条件的消费者提供了非常完善的保护,该法已于1996年6月25日被修改,以执行欧盟指令中关于消费者合同的要求。而这与有一定的联系。

  在保险公司的解散方面,德国法规定得比较详细,而且侧重于对被保险人的保护。当人身保险和健康及意外事故保险企业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时,随着破产程序的提起,所有的保险单会自动终止,保险单持有人可以要求得到属于他们的全部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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