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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信息化

2014-06-30 10: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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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法干警考试中,法学是一个由各不相同,又都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分支学科构成的庞大知识体系。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因而研究社会的各种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学科——法学所研究的范围也就十分广泛,从而形成若干分支学科,这些分支学科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知识系统,这就是法学体系。由于对法律现象的认识与分析的角度不同,对法学分支学科的划分问题,国内外大学尚无一致的观点。接下来,中公就为大家分享我国对法学分支学科的划分。

我国的法学应划分为六大类,每一类再分为若干分支。

理论法学,是研究法的基本原理、概念、思想和规律的学科,包括:(1)法理学;(2)法哲学、法逻辑学;(3)法社会学和更细划分的法政治学、法经济学、法伦理学、法文化学等;(4)实证法理写;(5)比较法总论;(6)法律控制论和更细划分的立法学、法律实施学、法律解释学、法律监督学等。

法律史学,从历史角度研究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学科,包括:(1)中国法制史;(2)外国法制史;(3)中国法律思想史;(4)外国法律思想史;(5)法学史等。

国内部门法学,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各个法律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研究所形成的学科。包括:(1)宪法学;(2)行政法学;(3)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4)民法学;(5)婚姻法学;(6)经济法学;(7)自然环境和环境保护法学;(8)刑法学、犯罪学;(9)诉讼法学;(10)法院、检察院组织法学;(11)军事法学等。

外国法学,是指一切以外国法律文化、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例如,英国宪法学、民法学等。

国际法学,本来是指国际公法学,现在常常泛指一切对涉及国家的各种关系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而形成的学科。包括:(1)国际公法学;(2)国际私法学;(3)国际贸易法学;(4)国际经济法学;(5)国际刑法学等。其中国际公法学是本来意义上的国际法学,而其他只是涉及国家的问题的意义上,才被列为国际法学。

法学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边缘学科,是把法学与有关的自然科学或社会科学结合起来,进行研究而形成的学科,包括:(1)法医学;(2)物证技术学;(3)法律心理学;(4)司法统计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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