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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云计算

2014-12-03 13:52:05

        证监会于2014620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上市公司中开展员工持股计划试点。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是企业鼓励其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一种有效方式。《指导意见》明确,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员工意愿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金可以来自员工薪酬或以其他合法方式筹集,所需本公司股票可以来自上市公司回购、直接从二级市场购买、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东自愿赠与等合法方式。《指导意见》还就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管理模式、信息披露及内幕交易防控等问题作出规定。

华扬点评:《指导意见》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利益捆绑激励员工提升企业竞争力

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方式,建立一种员工可享有企业成长和参与经营决策的利益分享机制,将员工收入的未来收益和公司股票的未来价值有机联系在一起。作为企业鼓励其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一种有效方式,员工持股计划在境外成熟市场相当普遍。

②助力国企改革

推动国企改革、落实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员工持股计划担负的主要任务之一。一般认为让员工持股,可以改善国有企业股权结构,提高效率。

本次混合所有制改革与上一轮国企改革从制度环境、机制设计上都有明显不同。一是监管更加严格,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制度形成约束;二是在股权分置改革之后,大小股东权益趋于一致。《指导意见》确实规定,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需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和监事、律师事务所等层层把关,并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③促股票回购落地

成熟股市中,伴随股指的下跌,往往会出现上市公司进行大规模股票回购。但是在A股市场,这一举措并没有成熟范例,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也一直无法有效开展。国内法规对公司回购采取“原则禁止、例外允许”的严格态度,上市公司回购股份须经股东大会批准。执行层面的规定,仅适用于回购注销这一种情形,库存股没有存在的法律空间,回购难以理顺。《指导意见》提出上市公司可以回购本公司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这对上市公司股票回购而言,提供了执行层面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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