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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1 16:08:35

2009年11月份市民张先生以13000元/平米的价格购买了滨海新区弘泽城(又名弘泽花园)的房子,根据购房合同,2012年10月1日交房,但一年半过去了,弘泽城仍未交房,张先生等600余户业主多次维权,始终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近日,张先生拨打北方网地产频道的爆料热线称,今年3月31日是开发商和业主协商的交房日期,但小区路面尚未硬化,配套设备不完善,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仍不具备交房条件。

交房日期一拖再拖 延期一年半仍不具备交房条件

张先生告诉记者,2009年11月份他为外地的父母购置了弘泽城的房子,希望能把父母接来天津,共享天伦。2010年5月张先生开始每月还房贷8000余元,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早在2012年10月就应该交付的房子拖到2014年还未能交付。业主李女士则一直焦急地等待着自己的婚房,“在天津买房实在不容易,找亲戚借钱付的首付,现在全家都在努力赚钱还贷款。本打算今年结婚,可房子一拖再拖,家里人都非常着急。”

第一次延迟交房后,业主多次维权,找开发商协商,希望能早日拿到房子,“开发商各种推脱,给我们承诺了好几个交房的日期,却都没有按时交房,小区也根本不具备交房的条件。”张先生很无奈。

记者了解到,在业主维权的压力下,去年1月份,开发商向部分业主出具了的书面的《赔付确认单》,单据显示,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张先生应拿到约七万块钱的违约金,开发商应于当年2010月31日前支付首笔违约金约一万八千元,但时至今日,张先生没有拿到任何赔偿。

2013年9月30日,弘泽城向业主发出《承诺书》,表示会在今年3月31日前,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即房屋验收合格后交房,在2013年10月8日前核对截止2013年9月30日的延期交房违约金,并通知业主给付违约金的时间。

今年3月31日,是开发商向一期业主承诺的交房日期,交房前,业主收到了一份《致业主的一封信》,该公开信显示,“时至今日,项目实体基本初现,景观及配套都在不断的完善中,预计自3月31日起第一批6栋楼将具备实体装修条件;4月底第二批11栋楼具备实体装修条件。”有业主质疑,为什么不直接说可以交房,而是强调具备了“装修条件”?原来,弘泽城无法为业主提供《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等交房时必须出具的证件,小区也并不不具备交房条件。

当天,记者在弘泽城看到,小区路面只有一条主干道做好了路面硬化,其余道路还在挖掘施工,机器轰鸣声中,一些工人正在搞绿化。走进开发商所谓“具备装修条件”的首批楼体中,建筑垃圾堆满了整个一楼大厅,大厅顶部是未作任何装饰的水泥横梁,楼道里消防设备没有安装,对讲机是空的,裸露的电线比比皆是。有20层的业主提出希望能去自己的房子看一下,被工作人员告知电梯没有电,无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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