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的发放。二手房贷款的发放分以下三种情况:(1)借款人不需要房屋交易中介机构提供担保,直接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其操作程序为:
a.贷款经审批同意的,贷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办理保险、公证等手续;
b.贷款银行出具个人住房贷款承诺书,承诺在借款人完成所购房屋产权过户和抵押登记手续后,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c.售房人与借款人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借款人同时办理抵押登记,并将已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和他项权利证书交由贷款银行收执;
d.借款人签署划款扣款授权书;
e.贷款银行填写借据经借款人签章或按指印认定后,根据划款扣款授权书的约定,将贷款划到售房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账户上,同时通知借款人贷款已经发放,售房人出具收款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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