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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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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其他平台

2013-06-17 18:00:40

 “大多数是软组织损伤,有的比较重一些有的比较轻一些,有的淤血的,给化血治疗。 
    胡建忠:“我们工人一直等着,一是没活干,二是没钱,家里要收麦子,工人着急回家,我把承包的工程都赔进去了,我连工资都没有,还贴进去几万。 ”
    事发当天,来自河南的包工头胡建忠和其他19名农夫工,来到榆林高新区高新华府楼盘工地,讨要工地拖欠他们的工钱,没想到却遭受了一场飞来横祸。 
    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从下战书3点到晚上9点,停了两次电,工地无法正常施工,双方协商无果后发生了冲突。 ”
    他2011年底承包了工地的钢筋工程,合同总承包款近107万,目前还拖欠6万元。
    阿梅得知后十分气愤,以为买房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大友不能未经她同意就将房产登记在保姆名下,遂将大友和小丽一同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这一赠与行为。谁知,大友和小丽竟然日久生情。此后,该房登记在大友和小丽的名下。 
    2009年,大友从自己的银行户头中转出70多万元,向他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福州市中院终审维持了原判。固然小丽持有的收据上载有她系缴款人之一,但鉴于她是大友雇佣的保姆,双方又存在非法同居关系,且她未能提交其他证据来印证其有出资。 
    大友在未征得阿梅同意的情况下,将小丽登记为诉争房的产权共有人,其行为侵犯了阿梅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权。 
    “有的是自己倒的,有的是被推倒的,人那么多地方那么小,挤20来个人走路都走不开。 
    诉讼期间,大友和阿梅先后去世,他们的婚生子女作为本案原告继承参加诉讼。我们只能认定,是软组织的损伤,有青紫的有淤血的。因此,可以认定诉争房的70多万元购房款系大友用其与阿梅的夫妻共同财产支付的。 ”
    项目部经理郑海港承认欠近6万元的工程                             
款,并表示这6万元可以随时来取。因此,原告哀求确认大友将诉争房一半的产权赠与小丽的行为无效,法院予以支持。  
    “我记得当时人良多,而且工地现场方木模板良多,可能推搡过程中(受伤)。大友在离婚不成的情况下,搬出去和小丽住到了一起。现在钢筋工程完工一个月了,工人们要回家夏收,由于一直都要不到钱,19个工人就和胡建忠合计,决定给工地断电。 
    根据原告提交的大友在银行的个人活期存折以及转账凭证,可以认定大友从个人账户中转账70多万元用于购房。 
  家里人为照顾年过花甲的大友夫妇,为他们请了保姆小丽。前两天,20名农夫工为了讨要工资,堵截了榆林高新区一工地电源,终极工地项目部与农夫工发生冲突,七个农夫工被打得浑身青肿。
    由于响马是侵权人,物业公司在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条件下仅承担增补责任,法院终极确定物业公司承担10%的赔偿责任。 
一辆碳纤维自行车价值上万元,自行车店老板小张多次提醒物业公司加强安全治理却未引起正视,半个月后,店里失贼,他发现他的店处在物业监控盲区,随即起诉物业索赔两万余元。 
    自行车店四周是监控盲区,调不到事发当时店铺一带的监控录像。因此,物业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因此,物业公司没有完全尽到安全防范的治理职责。 
    近日,湖里区法院以为物业没有尽到安全防范的治理职责,应承担10%责任。 
    公司24小时都有铺排职员值班,而且还有不定时巡逻轨制,物业只有维护公共区域秩序的义务,没有责任匡助店铺防盗抓贼。遗憾的是,小张所出具的失贼物品单据没有盖章,也没有签名,真实性无法确认,无法证实失贼物品的价值
    假如作案时间在巡逻时段发生,说明物业的巡逻机制存在漏洞,没有及时发现店面被盗;假如发生在两次巡逻的距离,而店铺四周又是监控盲区,至少说明监控布局不够公道,未能有效防范侵财案件的风险。 
    2012年8月25日,小张的自行车店开张,专门销售高档碳纤维自行车。小张心里没底,多次找物业提醒增加防盗举措措施。小张说,店面装修时,物业不准店铺装防盗门,也不准员工在店铺过夜看管财物,还说安全题目由物业同一治理。 
。遗憾的是,小张失贼物品的凭证无效,因此拿不到物业的赔偿。 
    案件一直没有侦破,小张很着急,他以为物业公司没有消除安全隐患,于是状告物业公司索赔各项损失共计2万余元。 
    半个月后的一个早上,店员上班时发现门锁被撬,店内展示台上的一辆自行车被盗,失贼的还有两副自行车脚踏、一顶头盔以及电脑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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