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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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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程序设计

2013-05-08 13:22:07

  [论文关键词]:非营利组织 税收
  [论文摘要]:非营利组织作为一种弥补政府、市场作用双重失灵的新兴社会力量,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民营化和民主化的这一全球化浪潮背景下发挥了其应有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也获得了更加蓬勃发展的局面。自改革开放以来,非营利组织在我国也获得了较快的发展,但也存在着一系列制约其进一步发展的因素。如在税收方面,并非所有适用税法都有利于非营利组织的发展。为促进非营利组织在我国更好的发展,本文对非营利组织税收在我国当前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整理,并进一步提出了完善我国非营利组织税收制度的建议。

  
   一 我国非营利组织及相关税收法律制度的现状
  
   (一)非营利组织内涵及其在我国当前的发展状况。非营利组织最早出现于17世纪,它的出现主要和资本主义的民主、自治、慈善等价值取向及社会精神有关,也反映了当时社会不平等的现实。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 ,随着范围内出现的市场化、民主化、民营化和全球化浪潮,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非营利组织都出现了更加蓬勃发展的局面。然而对于非营利组织这一概念的界定,国内外尚无统一明确的规定。不过总的来说,非营利组织是指那些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志愿性的公益或互益活动的非政府的社会组织。它最主要的特点就是非营利性、非政府性和志愿性。正因为有着这些属性,因而也常常被称为“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公益性组织”、“非企业单位”、“独立部门”、“公民社会”等等。在我国,非营利组织自开放以来获得了迅速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性的非营利组织约有1900 多个,地方性非营利组织近20万个。它在我国现实生活中,其组织形式主要有三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 。这三类实体构成了我国的非营利组织的主体,它们在我国发展迅速并且在经济、环保、公共卫生、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扶贫、法律援助、社会福利等广泛领域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进一步弥补了政府和市场的功能欠缺,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二我国现行非营利组织相关税收法律法规。

    当前,针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问题,我国并没有专门为其设立一部税收法律制度。对非营利组织的税收规范问题,都由各个税种的税法来规定。也就是说,在每一个税种中,如无对非营利组织进行特殊的规定,非营利组织将和其他纳税主体一样,无论其性质如何,从不从事经营活动,都要交纳税收。目前,根据非营利组织所从事的活动和我国的税法规定,非营利组织可能涉及的税种有:增值税、营业税、关税、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印花税等13个税种 ,而其中前五个又是对非营利组织影响最大的税种。为支持非营利组织的,我国在上述各税种的税法规定中,都给予了非营利组织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政策。总的来说,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以三种方式呈现:1.针对非营利组织自身的税收优惠政策; 2.针对企业对非营利组织捐赠时的税收优惠政策; 3.针对个人对非营利组织捐赠时的税收优惠政策。如在第二种方式上,土地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 ,是指以出售或者其他方式有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也就是说,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非营利组织可以享受免税待遇。再比如在第三种方式上,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为:个人向教育、社会公益事业、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和青少年活动场所等捐赠的,可以在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得到扣除。而在减免的程度上,有的税种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扣除一定的税额,有的则予以完全的免除。二 我国非营利组织现行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由上可以看出,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对于给予非营利组织税收优惠政策的条款和规定比较多但也比较乱。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非营利组织的需求日益增加,非营利组织在更广泛领域发挥的作用也日益凸现。为能给予非营利组织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有必要挖掘出非营利组织现行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 没有形成统一、完善的非营利组织税收体系 。我国目前对于非营利组织的相关税收政策规定比较多也比较乱,这些规定都散见于各税种的税法规定中,没有形成统一完善的非营利组织的税收体系。也就是说,我国没有专门针对非营利组织的特定税收条款来规范它的运行。这对于快速发展的非营利组织显然是一大制约。


税收激励,是指税法中规定的给予某些活动、某些资产、某些组织形式以及某些融资形式以优惠待遇的条款,其主要形式有:投资税收抵免、投资消耗宽减、加速折旧、优惠税率、免税期等,其中发展中国家最为常用的税收激励措施为免税期。为扶植高技术产业的发展,我国也采用了免税期政策。本文试图用定量分析工具对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免税期政策作实证分析 ,然后作出经济上的解释。
    1 我国高技术产业税收优惠的具体规定及对免税期的描叙
  我国高技术产业的税收优惠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开发区企业从被认定之日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二是“新办的开发区企业,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投产年度起,二年内免征所得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1991-03)。
  我国高技术产业在两年免税期内是完全免除公司所得税的;免税期内折旧处理并无明确规定允许公司将折旧递延到免税期后进行,这可理解为免税期内折旧被强制进行;而对免税期内的折旧政策规定也有些模糊,尽管有政策规定“高技术产业用于高新技术开发和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仪器、设备,可实行快速折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国家科委,1991-03)。严格的限定条件和模糊的规定,再考虑到我国投资总体的税收折旧政策,在本文中,我们将高技术产业的折旧政策理解为直线折旧,并不特别区别于其他产业的折旧政策;另外我国高技术产业免税期还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免购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国家科委,1991-03),因为如果企业必须购买国家重点建设债券,一旦债券收益率低于市场利润率,企业就相当于被征收了一种“隐性的”税收。这也简化了我们的模型分析。表1总结了我们对我国高技术产业免税期的描叙 46例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的康复治疗与护理_护理学毕
    表1 我国高技术产业免税期政策的特点
  附图
    2 对免税期政策分析的理论模型
    2 开展优质服务提高护理质量_护理学毕业论文_毕业论文网心理乾預對.1 公司的价值公式
  根据财务管理的有关理论,公司的价值为公司各期现金流量的贴现值,在本文中,具体为免税期及免税期后的现金流量的贴现值,可表示为(注:此公式来自于杰克.M.明兹对孟加拉、科特迪瓦、马来西亚、摩洛哥、泰国的免税期政策的实证分析。):
  附图
  其中,K[,t]为t年资本存量,F[K[,t]]为t年产出,u[ ,t]为公司所得税率,F[K[,t]](1-u[,t])为t年的税后收入;I[,t]为t年实际总投资,它等于有形折旧加上新增投资:I[,t]=δK[,t]+K[,t+1]-K[,t],δ为经济折旧率;A[,t]为t年1单位投资折旧宽减的贴现值所带来的未来税收屏蔽效应;r为贴现率,忽略公司的债务融资 ,假定公司全部以股本融资,这样公司在免税期以及免税期以后的贴现率r就是一个与时间无关的外生变量,其值由式子1+r=1+i/1+π给出,i为名义利率,π为通货膨胀率。
  显然,除A[ ,t]外的上述变量都不会因免税期政策而改变,免税期政策作用的变量为A[,t]。假设α为余额递减法下的资本折旧率,这样,在s年度(s>t),从利润中可以扣除的折旧宽减等于α(1-α)[s-t],相应地,其贴现值为α(1-α)[s-t]/(1+i)[s-t],这里之所以采用名义利率i来贴现,是因为折旧宽减是以名义值计算的;在免税期内,折旧宽减的贴现值按u[,0]扣除,而免税期后则按u[,1]扣除。t时刻1单位投资税收折旧宽减的贴现值所带来的未来税收屏蔽效应为:
  附图
  令Z=(1+i)α/α+i,则上式可简化为
  附图
  其中,Z是余额递减法下1单位投资的折旧宽减的贴现值(注:)。**
    2.2 资本使用者成本的推导
  式(1)给出了公司的价值公式,公司的目标被定为通过选择t时刻的K[,t]从而使公司价值最大化,其一级条件为:
  附图
  将上式进行化简,可得到公司任一时刻t的资本使用者成本:F'[,t]=
  附图
    3 对我国高技术产业免税期政策的实证分析
    3 .1 适用的资本使用者成本及有效税率的估计公式
  式(3)给出了一般的资本使用者成本公式,对我国高技术产业的免税期政策而言,免税期内是完全免税的,即u[,0]=0,式(2)因此就简化成:
  附图
  将式(4)代入式(3),可以得到适用我国高技术产业免税期政策的资本使用者成本公式:F'[,t]=
  附图
  有效税率的估计式由下式给出(Mintz,1990):  
T=(F'[,t]-δ-r)/(F'[,t]-δ)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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