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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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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程序设计

2013-05-07 22:00:27

  中国史学科的建设,需要理论的指导。事实是,这门学科的任何一次较为重要的进步,都是以理论的开拓为先导的。在中国经济史学科取得巨大成就,面临如何深入的今天,加强理论的研究,已成为学科进一步的关键。
    关系到学科发展的理论,大体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学科研究对象的有关理论。如研究中国商品经济史时,讨论有关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的理论;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时,讨论有关封建主义经济的理论;研究制度史时,讨论有关土地制度的理论,如此等等。另一类是学科本身的有关理论。诸如中国经济史学科的对象、任务、社会功能、指导思想、研究方法、叙述方法、历史等等。前一类属于经济学的一般理论 ,或广义政治经济学。后一类属于本学科的专门理论,或中国经济史的学科理论。本文仅就后一种学科理论中的对象问题谈点意见。
    从50年代起,关于经济史学科研究对象的讨论,时断时续,步步前进。其中的分歧,主要涉及两个问题。
    一是对象的横断方面,即研究的面有多宽。30多年的讨论,基本上是限于这个方面。在50年代,对此有3种见解。①生产关系。①②生产关系为主、生产力为次或生产方式。②③社会经济整体的发展过程,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和统一、发展过程。③有人说:“五十年代,曾有一场关于经济史研究对象的讨论,认为经济史研究的对象是生产关系,不应包括生产力。这显然受当时苏联经济理论的影响。”④这种概括,就其对国内50年代的讨论情况而言,没有全面包括上述3种意见,以致给人一个错觉,似乎经济史学科应研究生产力的观点是后来才提出的;就其受苏联经济理论的影响而言,也不尽合乎实际。在苏联,从30年代到50年代,对经济史学科对象的提法也是多样的。占主导地位的,其著作后来有中译本,在中国影响较大的是梁士琴科和琼图洛夫的观点。他们认为:国民经济史“乃是研究生产的发展,研究数十世纪以来生产方式的新旧更替,研究生产力与人们生产关系的发展”,⑤“国民经济史这门学科的对象是研究生产,研究它在许多世纪内依次更替的生产方式的发展,研究历史上一定的生产关系形态中的生产力的发展”。⑥看来,他们很重视对生产力发展的研究,其研究对象并不限于生产关系。
进入80年代,关于经济史研究对象的见解纷呈。值得注意的新提法有3种。①各个时期的社会经济运行的规律。⑦②既不是生产关系,又不是生产力,也不是生产方式,而是社会经济结构或全部社会经济的总和,包括生产力结构和生产关系结构,包括各部门、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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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孙健:《国民经济史的对象、方法和任务》,《经济研究》1957年第2期.
②  李运元:《试论国民经济的研究对象》,《》,1957年第6期。邵敬勋:《国民经济史的对象、任务和方法》,《东北人大学报》1957年第4期。
③  赵德馨:《关于中国近代国民经济史的分期问题》,《学术月刊》1960年第53页。
④  吴承明:《关于研究中国近代经济史的意见》,《》1982年第l期。
⑤  梁士琴科:《苏联国民经济史》中译本第l卷第5页,人民出版社1959年出版。
⑥  琼图洛夫:《外国经济史》中译本第4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62年10月出版。
⑦   ;傅筑夫:《进一步加强经济史研究》,《天津》1982年第6期.
 
各地区之间的相互关系和国民经济的各种比例。诸如各种产业结构、经济技术结构、所有制结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产品结构和进出口产品结构,赋税结构、金融结构、阶级结构。①③既要研究生产关系,又要研究生产力 。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性质。反映这两者的适合或不适合,就是经济史的全部内容。不讲生产力,生产关系也就无规律可言了。不讲生产力,经济史就变成抽象的历史,经济史就愈讲愈空。②
二是对象的纵向方面,即研究的时限有多长。对象的时间界限,上起远古或原始社会,可以说是一致的认识。至于下限,实际上早有不同见解。1958年,我们着手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经济发展过程,有人认为这不属于经济史学科的范围。这种观点见之于文字,是近十年内的事。有一位著名的中国经济史学者给“中国经济史(Chinese economic history)下的定义是:“中国自远古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前经济发展演变的历史。”③在这个定义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济发展演变的历史。按照这种观点,研究这段历史,能否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或“中国现代经济史”,是否属于中国经济史学科范围之列,便也成为值得斟酌的了 。另一些人的观点不同。他们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经济发展过程,不仅是中国经济史学科的研究对象,而且应当是研究的重点或重点之一,应当是今后的主攻方向。④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史中的一些人, 

自1997年7月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至今正好两周年了。探讨、东南亚金融危机原因及影响的文章书籍已经不少,我们打算从另一个角度探讨金融创新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的影响及作用等问题。

一、 问题的提出

  传统的经济理论告诉了我们很多造成金融危机的原因和解决危机的办法,但九十年代以来多次发生的货币危机和金融危机却给予这些理论以“证伪”,尤其是这次影响深远的亚洲金融危机出现了许多新特点,说明GNP、通胀率、失业率、财政赤字等传统衡量经济状态的指标不再完全适用, 与日益一体化的相比较,宏观经济学的理论已经远远滞后了。所有这些变化,促使人们去重新认识现代经济金融体系下潜藏着的不稳定根源。事实上,我们认为现代虚拟金融资产和实物资产的倒金字塔结构是现代经济金融体系不稳定的内在根源,对这个倒金字塔结构形成原因及影响机制,作者将有专著进行深入和广泛的讨论,在此不多赘述。我们看到,八十年代、九十年代以来,数家大型金融机构因衍生工具投机失败导致巨额亏损,顷刻间轰然倒塌,并引起连锁反应,在庞大的衍生市场面前,金融机构的脆弱性表露无疑 ;少数几个国际投机家利用衍生工具和杠杆工具在市场上东奔西突,短期内制造出金融市场上剧烈的价格波动,典型例子如1992年9月索罗斯击败英国政府的干预使得英镑汇率脱离欧洲货币机制,而1998年8月几个国际投机家在与香港特区政府进行“世纪金融大战”中受到重挫,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几个国际投机家具有了与一国政府或一个地区政府相抗衡的巨大实力,而这在十几年前是难以想象的;金融监管在金融创新活动面前漏洞百出,国际金融监管与协调机制远远落后于金融国际化、金融自由化的发展步伐,引起了许多国家政府对自身金融安全的思考。随着各种表征的出现,我们认为当代金融创新与金融系统不稳定现象之间有着某种直接或间接的联系。但由于我们身处变革浪潮当中,目前为止人们对这些现象本身及其背后隐藏的规律性的认识还是十分有限的。本文结合东南亚金融危机演变 ,初步探讨金融创新与金融系统不稳定之间的关系。

二、 概念

  自从七十年代初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实行浮动汇率以来,西方金融领域出现了一系列引人注目的新事物:广泛采用的新技术,层出不穷的新工具、新交易、新服务,不断形成的新市场,浪潮般地冲击着金融领域,给金融体系的结构、功能以及制度安排带来了巨大改变。这些新事物和新变化,就是人们常说的金融创新。为严谨起见,我们将金融创新定义为“通过新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新的金融市场、新的组织机构与经营方式以及新的制度安排构成的对金融结构及运行机制产生的变革。”

  什么是“金融体系不稳定性”呢?首先要明确金融体系稳定性的涵义。目前对于金融体系稳定性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一般来说,各种金融机构及其构成的市场、金融管理机构及其管理规章制度的总和构成一国的金融体系。因此,如果从金融系统本身的组织结构入手,金融体系的稳定表现为四个方面:(1)金融体系中的金融机构是稳定的,即有充分理由相信这些金融机构能够持续经营并履行它们的债务,而无需外界的援助;(2)金融市场是稳定的,即交易者能够放心地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交易价格反映基本经济因素变化,而当这些因素并未有明显变化时,交易价格不应出现剧烈的短期波动。(3)由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组成的体系是稳定的,即个别金融机构或市场的危机波及其他金融机构和市场以至于发生系统危机的可能性低。(4)金融管理部门对于金融机构的经营和金融市场的运行有较强的监管和控制能力。

  不厌其烦地明确金融创新和金融体系稳定性的定义是为了以下深入的论述。通过比较这两个定义,我们可以大致看出,金融创新对金融稳定性的四个方面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不可否认,金融创新对经济发展、金融发展起了相当积极的促进作用 ,给金融体系的结构、功能以及制度安排带来巨大改变,这种深刻变化极大推动了经济金融化与金融自由化的进程。然而,金融创新也是“双面刃”,如果使用监管不当,金融创新对金融稳定性的四个方面也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在这一过程中,金融体系创造信用关系的渠道和方式越来越多,信用创造变得越来越容易而且迅速,整个经济体系中的信用关系日益庞杂、多变,信用膨胀显著;以衍生金融工具为代表的当代金融创新成果,为投机者提供了大批操纵市场的先进手段和便利工具,使之拥有了撬动一国或一地区金融市场的巨大能量;在金融自由化成为金融发展的主旋律时,以确保金融系统稳健运行为目的的金融监管在如雨后春笋般的金融创新面前,显得十分被动无力。这些都成为增大金融系统风险,造成金融系统不稳定性的重要因素。回顾东南亚金融危机爆发前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我们可以看到,创工具不仅没有起到稳定东南亚金融市场的作用,反而推波助澜,引爆或加重了危机的程度。

三、金融创新在东南亚金融危机中的作用

1. 金融创新对金融机构的稳定性产生的影响

  金融创新使得各种金融机构原有的分工界限日益模糊,各种新型的金融交易也不在旧管制的框架之内。在经济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和保护本国金融竞争力的动机支配下,八十年代初,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陆续放松了对金融机构业务经营和金融交易的限制,不同金融机构的业务出现趋同,即同质化。许多金融机构(有些还不限于金融机构)有大量的资产负债表外业务。例如或有负债(如担保)、高杠杆借贷、衍生证券等等,在传统的帐务处理程序下,这些活动不计入资产或负债方,仅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一注释,或在线下予以反映,其实质就是在不扩大资产负债的同时,开展一些投机、收取手续费的业务。近年来,随着金融创新与证券化趋势的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有别于传统资产负债表上的项目,有的甚至超过表内业务的1至2倍,成为金融机构经营业务的重要内容 。

  在本次东南亚金融危机中,韩国金融机构和大企业就是高杠杆借贷的牺牲品。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前,1997年年初韩元汇率为1美元∶800韩元;年中,韩国财政部向公布外债数字为1197亿美元,9月4日汇率突然跌到1美元∶906韩元;然而,到12月份,韩国副财政部长对国会说,“韩国截至9月底的外债总额,超过2000亿美元,达到2275亿美元”。 12月23日 ,韩元跌到1美元兑换2067韩元的历史最低点,外汇储备急剧减少,韩国的外汇储备减少至外债总额的5%。为什么韩国政府前后公布的外债余额相差如此之大?原因是韩国金融机构的海外分行或韩国大企业在国外设立的公司也有大量外债,这些债务由母公司进行了担保 。这些不透明的业务对韩国金融市场、韩国经济的打击是相当大的。随着亚洲金融危机的蔓延,进入1998年,高负债高杠杆的韩国大企业集团如同连锁效应,接二连三爆发财务危机。起亚、韩宝、真露和大农等大企业集团破产倒闭,双龙、汉努和New Core集团债台高筑 ,几近破产边缘……。表外业务的高风险可见一斑。

  对冲基金也是高杠杆高风险高收益的典型。1998年9月高杠杆的LTCM差点破产,非常好的说明了金融创新对金融机构稳定性的消极影响。对冲基金按照字面意思理解应该是依靠利用金融市场上的套利机会获取无风险(或极低金融风险)收益的金融机构,对冲基金作为一种金融机构创新,是金融市场发展的产物,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金融市场迅速实现均衡的推动力。但是对冲基金的运作并不是无风险的。大型的对冲基金一般都采用高的杠杆比率,据称1998年8月LTCM现金约为23亿美元,名下资产为1250亿美元,杠杆倍数54倍。随着东南亚金融危机进一步蔓延,8月份俄罗斯政治金融动荡,资金流向发生非预期的变化,自认为基本无风险的LTCM资产值由年初的48亿美元锐降至9月中旬5亿美元,濒临破产边缘。可以说,高杠杆融资的操作模式就是LTCM兵败如山倒的罪魁祸首。

  简言之,当金融机构(或大型企业)通过增加杠杆比扩张信用,以获取高收益时,高风险随之而来。金融机构(或企业)的稳健经营受到削弱,其稳定性必然降低。这种例子还有许多。

2.金融创新对金融市场稳定性的影响

  金融市场出现与基本的经济因素无关的不正常波动,往往是因为有投机力量的操纵,并有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从众心理从旁助阵。当代金融创新为投机活动创造出了大批“撼动”市场的先进手段。一个投机之风盛行的金融市场,显然是不稳定的。其手法有如下几个方面:

  (1)发难未来,左右现在,加大金融市场的波动

  保值者和套利者在衍生市场和现货市场上的所做的交易把“未来”和“现在”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使投机者可能通过操纵“未来”而反过来影响“现在”。而由于衍生交易成本低,用同样的资本在衍生市场可做数倍于现货市场的交易,现货市场的广度远不能与衍生市场匹敌。从衍生市场发难,利用衍生证券的“杠杆”特性,进攻更具数倍威力。

  1997年上半年,以量子基金为代表的一些大型基金大规模运用“杠杆”不断挤压泰国金融市场,触发泰国金融危机,在随后东南亚金融危机演变过程中 ,这些基金大规模运用“杠杆”,加重了危机的程度。他们怎么做的呢?正如索罗斯本人所描述的“我们用自己的钱买股票,付5%的现金,另外5%的资金用借的;如果用债券做抵押,可以借更多钱,我们用一千美元,至少可以买进价值五万美元的长期债券……”。(索罗斯等著《Soros on Soros》,海南出版社,1997年版)。它们以自有资本做抵押,从银行借款购买证券,再以证券抵押继续借款,迅速扩大了债务比率,不仅如此,它们还将借款广泛投机于具有“高杠杆”特点的各种衍生工具,从而进一步提高了杠杆比率。据《》的报道,量子基金确实早在1997年3月就大量买入看跌期权,以掉期方式借入大量泰铢,卖出泰铢期货和远期,因料定交易对手要抛出泰铢现货为衍生合同保值,轻而易举地借他人之手制造泰铢贬值压力。

  同样,在97年10月以及98年初国际投机家几次进攻香港金融市场时,多家银行涉嫌向投机家作出巨额港币“透支”承诺,或为其提供大规模“杠杆贷款”,之后受到香港金管局的查处。不仅如此,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共同基金、养老基金等等参与一些与对冲基金相同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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