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管辖:又称土地管辖,或区域管辖,它是以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案件的隶属关系确定诉讼管辖的,亦即确定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的区域内受理第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般地域管辖:又称普通管辖,是指以被告住所地为标准来确定受诉法院。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
.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所在地或者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所确定的管辖。
.专属管辖:某类民事案件,法律规定必须由定地区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权管辖,也不允许当事人协议变更管辖的,称为专属管辖。专属管辖具有排他性。
.协议管辖:又称合意管辖或者约定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
.裁定管辖:根据人民法院的裁定确定管辖法院的,称为裁定管辖。
阅读(306) | 评论(0) | 转发(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