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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

分类: PERL

2013-11-14 17:02:44

 
  一个人如果没有诉讼权利能力他就必然没有诉讼行为能力因为他连当事人资格都没有他又怎么谈得上亲自去进行诉讼活动呢?而如果一个人有了诉讼权利能力就不一定有诉讼行为能力比如一个三岁的小孩他有资格当当事人他具有了民事诉讼权利能力但一个三岁的小孩什么都不懂他又怎么亲自打官司呢?他就不能亲身的从事诉讼活动他要打官司就必须找代理人就是说由他的父母来替他去打这时候这个小孩就具有了当事人资格却没有诉讼行为能力
 
  对于诉讼行为能力我们掌握两个要点:
 
  ★法人与非法人组织:当法人与非法人组织来从事事务的人时候必然是自然人而自然人是他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一般是成年的并且智力状况比较正常所以对于法人与非法人组织他的民事诉讼能力自成立之日始就具备了至终止之日止才消失
 
  换言之对于法人与非法人组织而言自成立之日始至终止之日止均具有民事诉讼行为能力
 
  ★自然人:学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分成三个档次第一是无行为能力第二是限制行为能力第三完全行为能力
 
  所谓无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的认识能力很差基本上不能亲自从事所有的民事活动
 
  而所谓限制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他的认识能力有限他能够作部分而且比较简单的民事活动但是比较高级的比较复杂的比较重要的民事活动就做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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