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檢察院在河南省檢察系統首個推行“司法會計提前介入職務犯罪偵查”的辦案方式,,通過整合運用內部資源,抽調司法會計專業人員到反貪一線,使檢察機關的偵查、技術資源在內部得到有效整合,反貪幹警借助技術服務如虎添翼。
據登封市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介紹,推行“司法會計提前介入職務犯罪偵查”的辦案方式,是針對當前職務犯罪智能化、隱蔽化越來越突出,案件偵破難度加大的特點,在現行的檢察體制模式下和現行的法律規定框架內提出的。
據介紹,司法會計鑒定是檢察機關獨具特色的專業技術門類。它是運用會計學、審計學的知識、原理和方法,發現、搜集和審查案件中涉及的財務會計資料、相關證據以及資金運用過程,進行檢驗、鑒定的一項專門性技術工作,為檢察機關正確履行法律監督職能,查辦經濟案件,準確及時地查明案件事實,揭露和證實犯罪提供技術保障。
 ,;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定,在必要的時候,檢察機關可以指派或聘請司法會計人員在偵查人員的主持下對財務會計資料進行勘驗、檢查。登封市人民檢察院在具體操作中,從接到職務犯罪線索舉報時起,就讓司法會計專業人員全程參與自偵(反貪)部門辦案,並從初查、立案、收尾三大環節入手,充分發揮司法會計的專業優勢,引導辦案人員準確地偵查取證,並對有關會計賬目進行檢驗、審核。
推行 “司法會計提前介入職務犯罪偵查”以來,登封市人民檢察院司法會計人員共協助偵查20餘次,查處違法違紀資金1000餘萬元,其中移交自偵部門立案偵查10件11人,初查成案率、移送起訴率和有罪判決率均達到100%,為國傢挽回經濟損失600餘萬元,取得瞭辦案數量和質量雙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