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9)
分类: Delphi
2012-10-07 13:01:29
“卢美美”事件真正受伤的是谁?不仅是卢氏父女,更是满腔热情的民营企业家,是中国的慈善事业,是本已孱弱的社会信任基础,是和谐的社会关系,是媒体自身的公信力。《南方都市报》是当前中国媒体界比较有影响力的一份报纸。自1997年创刊以来,《南方都市报》在客观报道社会现实、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2003年其发表了一篇《孙志刚之死》的报道,题目简单,但内容很有深度,在国内第一个报道记录了湖北青年孙志刚之死发生的整个过程,并试图从中探求其非正常死亡的真正原因。媒体不回避“敏感”话题,是胆识与责任感所在。但是,《南方都市报》也存在失实报道案例,而且不止一个,致使其受到质疑。2006年,《南方都市报》的法律顾问出版了一本专著——《我为南都打官司》,将近年来“南都”的29件新闻官司公之于众,细细描绘了这些案件的来龙去脉。从书中可知,在这29起案件中,共有14起被法院判令侵权成立,败诉率近50%。在这些败诉案中,多数被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其中有4起案件要求登报公开道歉,还有9起案件被判令赔偿精神抚慰金。
“卢美美”事件发生以来,在没有会员对卢俊卿的企业的相关服务进行任何法律维权行动的情况下,甚至在有媒体人“发起”维权仍无人响应的情况下,某些媒体人士为了证明自己以前的报道“正确”,竟然私下或者公开煽动会员退费,甚至扬言要制造跳楼、喝农药等新闻事件。正是这些极少数严重缺乏职业素养和操守的“媒体人”的不负责任的作为,损害和影响了诸如《南方都市报》等权威媒体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