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IT职场
2012-01-31 16:09:56
潜行的威客
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说,与炙手可热的网商相比,威客目前还是一个相对陌生的词汇,尽管这个由中科院研究员刘锋提出的概念,已经在中国诞生了五年的历史。“中国威客行业近几年发展的比较迅速,但是作为以创意交易为核心的虚拟电子商务形态,其发展比传统实物电子商务面临着更多的困难。”中国威客行业的领头羊猪八戒威客网CEO朱明跃表示。
据相关数据显示,2009年,中国的网商人数为6300万,对照2000万的威客人数,作为虚拟电子商务的威客相对与实物电子商务,尽管其在交易额上还有很远的路要走,但在人数上,其差距并不是太远,更何况,中国威客模式的诞生比中国网商足足晚了六七年,得到大的发展更是在近两年的事。
“将威客看做是电子商务的另外一种形态,是本次大会的一个新话题,尽管这个说法已经也有提过,但是一直以来,关注中国威客行业的专家、学者及各方人士更多的是从源自于美国的众包理论来剖新威客模式。”与会嘉宾、博士、中国第一篇关于威客的博士论文作者李燕表示。
那么,威客和网商又是如何与电子商务联系起来的呢?
网商的概念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说很容易理解,百科的解释是指利用Internet互联网作为企业或个人商业经营平台,进行采购、销售、企业产品展示信息发布等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并以此作为企业主要经营手段的企业家或商人。不过这个解释并没有很好的涵盖网商的全部内容,因为其实人们口中的网商还包括的淘宝网上的卖家,某种意义上,这种能让个人广泛参与互联网商品销售模式,才是网商的真谛。在威客模式的商品交易中,威客作为卖方,根据买方(雇主)的创意需求,将自己的知识、技能、经验等加工成符合特定要求的虚拟产品并出售给雇主,雇主通过类似阿里巴巴淘宝网这样的中间平台威客网站,将购买账款付给威客。与网商的交易流程相比,由于威客的产品都是数字化的虚拟产品,反而省略了网商交易中的物流环节。当然,凡事有利必有弊,由于创意类的虚拟产品往往没有可量化的标准,威客的创意产品容易被包括雇主在内的不良人士抄袭,由此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威客行业的发展。
对于威客行业的前景,专注威客行业研究的另一学者,四川大学新闻传播研究所所长、博导欧阳宏生老先生认为,“在某种意义上,威客这种虚拟电子商务形态在参与人数上,在将来可能远远超过网商,因为网商对于人是有要求,这些要求表现在诸如需要从业者投入一定的金钱、技术等方面的成本,特别是对于金钱成本的投入,制约了大量准备进入的新人。但是威客作为市场的卖方,完全不需要投入任何财力及其它成本,只要有想法,有思维便可以参加进来,其参与门槛仅仅是学会如何使用威客网站的交易流程。”正如欧阳宏生老先生的说法,与会的诸多代表一致认为,无门槛的进入条件,正是未来电子商务领域里,威客与网商平分天下的核心优势。不过,从现在来看,威客相对于网商也存在着一个难以预约的问题,那就是人们对于威客模式的认知不够,威客模式的市场份额还十分微小,这也是中国以至于世界威客行业在交易额上远远不足网商之万一的重要原因。
“网商发展了12年,威客的发展时间还不足网商的一半,对于网商来说,其市场已经相对成熟,但是对于威客来说,才刚刚起步。”对于中国威客行业的前景,与会的各方威客代表表示出了足够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