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1334706
  • 博文数量: 177
  • 博客积分: 3640
  • 博客等级: 中校
  • 技术积分: 1778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11-04-27 16:51
文章分类

全部博文(177)

文章存档

2014年(1)

2013年(10)

2012年(3)

2011年(163)

分类: LINUX

2011-05-15 08:59:55

11.10 枚举类型 在实际问题中,有些变量的取值被限定在一个有限的范围内。
例如,一个星期内只有七天,一年只有十二个月,一个班每周有六门课程等等。
如果把这些量说明为整型,字符型或其它类型显然是不妥当的。
为此,C语言提供了一种称为“枚举”的类型。
在“枚举”类型的定义中列举出所有可能的取值,被说明为该“枚举”类型的变量取值不能超过定义的范围。
应该说明的是,枚举类型是一种基本数据类型,而不是一种构造类型,因为它不能再分解为任何基本类型。 11.10.1 枚举类型的定义和枚举变量的说明 
1. 枚举的定义枚举类型定义的一般形式为: enum 枚举名{ 枚举值表 }; 在枚举值表中应罗列出所有可用值。这些值也称为枚举元素。 
例如: 该枚举名为weekday,枚举值共有7个,即一周中的七天。凡被说明为weekday类型变量的取值只能是七天中的某一天。 
2. 枚举变量的说明 如同结构和联合一样,枚举变量也可用不同的方式说明,即先定义后说明,同时定义说明或直接说明。 
设有变量a,b,c被说明为上述的weekday,
可采用下述任一种方式: 
enum weekday
{ sun,mou,tue,wed,thu,fri,sat }; 
enum weekday a,b,c; 
或者为: 
enum weekday{ sun,mou,tue,wed,thu,fri,sat }a,b,c; 
或者为: 
enum { sun,mou,tue,wed,thu,fri,sat }a,b,c; 
11.10.2 枚举类型变量的赋值和使用 枚举类型在使用中有以下规定: 
1. 枚举值是常量,不是变量。
不能在程序中用赋值语句再对它赋值。 
例如对枚举weekday的元素再作以下赋值: 
sun=5; mon=2; sun=mon; 
都是错误的。 
2. 枚举元素本身由系统定义了一个表示序号的数值,从0开始顺序定义为0,1,2…。
如在weekday中,sun值为0,mon值为1,…,sat值为6。 
【例11.10】 main()
enum weekday 
{ sun,mon,tue,wed,thu,fri,sat } a,b,c; 
a=sun; b=mon; c=tue; 
printf("%d,%d,%d",a,b,c); 
说明: 只能把枚举值赋予枚举变量,不能把元素的数值直接赋予枚举变量。
如: a=sum; b=mon; 是正确的。
而: a=0; b=1; 是错误的。
如一定要把数值赋予枚举变量,则必须用强制类型转换。 
如: a=(enum weekday)2; 
其意义是将顺序号为2的枚举元素赋予枚举变量a,相当于: a=tue;
 还应该说明的是枚举元素不是字符常量也不是字符串常量,使用时不要加单、双引号。 
【例11.11】 main()
{ enum body { a,b,c,d } month[31],j;
 int i; j=a; 
for(i=1;i<=30;i++)
{ month[i]=j; j++; if (j>d) j=a; } 
for(i=1;i<=30;i++)
{ switch(month[i]) 
{ case a:printf(" %2d %c\t",i,'a');break; 
case b:printf(" %2d %c\t",i,'b'); break; 
case c:printf(" %2d %c\t",i,'c'); break; 
case d:printf(" %2d %c\t",i,'d'); break; 
default:break; } } 
printf("\n"); 
}
阅读(969) | 评论(0) | 转发(0)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