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系统运维
2011-08-03 22:19:44
2011年6月21日上午,被告人某某交通肇事一案,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启庭审理。彭胜锋律师作为被害人(死者家属)的代理人参加了诉讼。该案尚未当庭宣判。
2010年12月17日下午,被告人某某驾驶一辆重型专项作业车行驶至天河区大观道中华永久墓园对出道段,因违章由南往南调尾,致上述车辆与某某驾驶的广东省某某游览社股份无限母司的大巴车发生碰撞。致客车上乘客某某当场死亡及38人受伤、两车损毁的重大交通事故。被告人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大巴车司机某某负次要责任。
另外,彭胜锋律师接受死者家属的委托,已另行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广东省某某游览社股份无限母司、广州市某某运输无限母司、某某保夷母司等赔偿损失启计694014.52元。(广州交通事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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