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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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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系统运维

2011-05-11 11:44:05

教育,确是为自然人向社会人的发展和转化服务的。但,我们却因而常常漠视人的自然属性。这是非常糟糕的。人的各种自然需要应该得到一定程度的满足和相当完整的理解;尤其是人的一切的心路历程和心理变化,都应该被视为自然的正常的——所有的畸形和不正常,只是道德伦理或法律的衡量——而且即使是道德角度的衡量,也时常有误解的时候。要知,在大自然的字典里,是找不到是非善恶这样的字眼的。他像包容孩子一样包容了我们的一切。
生命的泯灭,只不过意味着,依照先前的运动形式,它的全部或局部,已经无法继续存在,因而只有改换运动的方式,以别一种形态继续运动继续存在。运动的即是存在的,存在的即是自然的,自然即是合理的——合乎事物的原理,而非合乎社会之常理。人首先是自然人,其次才是社会人——这是永远不能颠倒的顺序;人也终究是自然人,因为社会的任何发展演变人类的一切行思活动,都是以不违反自然规律为前提的。即使就精神不正常者来说,他的一切行为也都是基于他的生理特性和物质基础,而不会有任何一点越轨的地方。
而获得我们无数次褒赞的人的一切精神需求,难道就不是动物本能的应有之意吗?难道就不是发乎性情的自然呈现吗?难道动物就没有依稀模糊的精神向往吗?人是自然界的一份子,无论他们的文明如何繁荣,他们的每一种需要都是动物本能,都是自然需要,只不过这种本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不断运动演进的——无论从个体成长,还是从整个人类进化发展的历史来说,各种生之欲求本能需要,都有新近分裂和原始形态的相对差别。
很多时候,我们总把人和动物人的社会性和自然性人的精神需求和动物本能对立起来;这种非此即彼的二元论,既闹了不少笑话,又给我们平添了无数难题无数困扰。这是把双刃剑:一方面有助于人类摆脱野蛮打造符合精神生存的道德大厦;而另一方面,又容易使人不知不觉脱离了客观实际,也脱离了基本的认知规律。于是我们看到,人们开始怀疑某些规范的合理性某些说教的真实性,学会了说一套做一套;人类的道德大厦,也开始摇摇欲坠起来。
而能用辩证统一的观点,看人之精神和肉体自然性和社会性的,钱钟书先生的这段文字,可以算是一种典范:穆勒曾把痛苦的苏格拉底和快乐的猪比较。假使猪真知道快活,那么猪和苏格拉底也相去无几了。猪是否快乐得像人,我们不知道;但是人会容易满足得像猪,我们是常看见的。把快乐分肉体和精神的两种,这是最糊涂的分析。一切快乐的享受都属于精神,尽管快乐的原因是肉体上的物质刺激。小孩子初生下来,吃饱了奶就乖乖的睡,并不知道什么是快活,虽然它身体感觉舒服。缘故是小孩子的精神和肉体还没有分化,只是混沌的星云状态。洗一个澡,看一朵花,吃一顿饭,假使你觉得快活,并非全因为澡洗得干净,花开得好,或者菜合你口味,主要因为你心上没有挂碍,轻松的灵魂可以专注肉体的感觉,来欣赏,来审定。要是你精神不痛快,像将离别时的筵席,随它怎样烹调得好,吃来只是土气息泥滋味。那时刻的灵魂,仿佛害病的眼怕见阳光,撕去皮的伤口怕接触空气,虽然空气和阳光都是好东西。快乐时的你,一定心无愧怍。假如你犯罪而真觉快乐,你那时候一定和有道德有修养的人同样心安理得。有最洁白的良心,跟全没有良心或有最漆黑的良心,效果是相等的。发现了快乐由精神来决定,人类文化又进一步。——论快乐
钱先生说,一切快乐的享受都属于精神——这话只说了一半,另一半应该是——一切精神享受又都源自于肉体。精神和肉体,其基本的交互作用遵循着这样的规律:肉体初始的好状态——精神的愉悦——肉体的敏感——精神享受的升温一方面,肉体是媒介,精神上的一切享受,都因物质实体神经细胞的反应而得到落实。钱先生所说快乐的原因是肉体上的物质刺激,正有这个意思。另一方面,精神上的静与闲,使得肉体的感觉在实际生活实践操作中,变得更加灵敏;而这种感知能力的提高在阅读中,就是称之为语感的,则可助人发现更多的美与善更多的与其自身特质想吸引的东西——之所以,仁者能见仁,智者能见智,正是这样的道理。于是,人精神上的愉悦就一步提高了——这就如钱先生所说,主要因为你心上没有挂碍,轻松的灵魂可以专注肉体的感觉。
而这种轻松的灵魂这种对肉体感觉的专注,从某种意义上看,即是主体观望世界的角度的相对自由和客观;它所带来的,小而言之是心情的变化,大而言之,是一个人世界观道德观的根本变化!而道德观念和特定道德情境的相遇,才真正决定了快乐的品种和质量。
在生命的最初,观望角度对于人婴孩,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婴孩此时不自知的快乐,也是谈不上任何品质的;随着年龄的增长更随着肉体和精神的分离,主观和客观感性和理性相对客观地追求事物真相的过程,即为理性自我和他我才真正有了界分有了差别。这时候的观望角度带来的,就是我们对待这个物质世界的情感和态度的不同。尽管事物还是那个事物,但精神上的感受却完全不同了。正如钱钟书所言:要是你精神不痛快那时刻的灵魂,仿佛害病的眼怕见阳光,撕去皮的伤口怕接触空气,虽然空气和阳光都是好东西。
论快乐中所有相关的内容,由于作者确切的旨意在于,理性地审视人类的精神走向自由灵魂走向自主的过程——即把忍受变为享受,精神战胜物质的成长历程;所以表述起来,自然相对有所侧重;但我们却不能因此而否认,钱钟书从整体上看人论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我确信,明白了以上这些,对我们的教育工作是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的: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会发现,了解所面对的学生行为是什么为什么,比怎么做——尤其比盲目地阻止他或鼓动他,更重要;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才会理性地面对,学生的学习终究是一种内在的心理过程这个事实,才不会那样绝决地认为老师的教学和说教,是多么的天经地义是怎样的无所不能。学生的学是皮,老师的教是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德育乃至整个教育的工作,一定要从心理学认知科学的角度来做,而不能一切都从伦理道德的角度出发。
但我却决不会因此就否定,李镇西老师年月日的博文替罪恶辩护本身就是罪恶一文中,对心理学专家谈药家鑫案所做的评价。这是基于另一种常识:首先必须肯定,人的一切情感行为思想都是在本能引领下完成的,都是人之基本需要在具体情境下的唤起和变异,都是主动而自然的。只不过,我们种种行为是由内心的不同层面来操控的;而其中,就有那么一部分,和我们常说的道德与理性关系较为密切。我们对动物本能和道德理智的区分,一直极其偏执!
然后我要说,药家鑫一案,从心理学的角度做客观而冷静的分析,并无不妥,而且,这恰恰体现了专业人士的科学精神。但这种分析,绝不应干涉司法独立和道德判断。道理很简单,人类的一切行为或是万物的一切运动,都是自然而正常的——即使在我们看起来匪夷所思的东西,也自有它存在的合理性;但若人类社会的一切罪行,因此,都可得宽恕都可逃惩罚,于具体的社会环境和发展阶段而言,怕不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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