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unix首页 | 论坛 | 博客
  • 博客访问: 116385
  • 博文数量: 49
  • 博客积分: 1939
  • 博客等级: 上尉
  • 技术积分: 500
  • 用 户 组: 普通用户
  • 注册时间: 2010-11-29 14:49
文章分类
文章存档

2011年(41)

2010年(8)

分类:

2010-12-17 11:54:47

   
  当前农村案件因当事人法制意识淡薄、规避法律以及当事人外出打工等多种原因,导致当事人难以查找而引发执行难,成为制约法院执行工作的一个重要瓶颈,已成为当前急需期待解决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原因:
  一、农民多外出打工、流动性较大。
  随着农村年生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以及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和土地征用的增多,农民多外出打工,农民不断涌向城市或偏远的地区,因工作流动性较大,致当事人难查找,造成执行难
  二、申请人对被执行人的信息不畅。
  部分当事人在平时的经济交往及借贷交易中,往往忽视对对方的真实姓名、年龄、单位及住址等基本信息的收集,一旦发生纠纷或向法院起诉时,因情况不明,造成法院难查找而引发执行难。
  三、金融系统案件居高不下,贷款责任人无法得知借贷人的下落
  金融系统在借贷时审核不够严格,或受人情关系等影响,有时对借款人情况不清时就予以贷款,贷款责任人无法查明借贷人的下落,引发执行难。
  四、部分农民法制意识单薄。
  部分农民法制意识单薄、不能诚实守信,一旦钱款借到手后,在案件起诉前或刚刚起诉时,就积极规避法律并转移变卖或提前处置财产,有的举家外出躲避债务,或以他人名义进行再投资,致法院难查找。
  五、部分农民在外购房或租房不办相关手续。
  部分农民购房时往往以他人名义购买或购买二手房不过户。租房时也不办理人口暂住证。致法院难查找。
  六、农村宗族势力的影响
  由于农民是地缘、血缘、亲缘关系密切结合体,多群居在一起,受长期宗族势力和传统习惯的影响,抱气成团意识较强。当法院了解情况和执行案件时,从保护家族利益出发,多一致对外、封锁消息,甚至少数的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出于私情和怕得罪人,也不愿意协助法院执行。
  对策:
  一、强化农民的法律意识。
  法院要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以及开展“送法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加强巡回审判、强化法律释明、判后答疑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民的法制宣传力度,尤其是加大对《合同法》及《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强化农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农民对履行法律义务的自觉性。
  二、强化当事人的举证意识。
  当事人在经济交往及借贷交易中,要加强对当事人姓名、年龄、单位及住 址等具体基本信息的收集,一旦发生纠纷或向法院起诉时,因及时掌握对方的具体情况,使法院能快速执行。
  三、强化金融系统对当事人的审核
  金融系统在借贷时应严格把关、细致审核,在放贷时要考察借贷人的经济履约能力和诚实守信能力,对不具有履行能力的当事人尽量不予贷款,并谨防恶意借贷。
  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弱化农村宗族势力的影响
  要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利用农村基层组织和当地农民关系密切、熟悉当地情况等特点,加强对执行案件的配合。并通过加强对农民的法制宣传,强化农民的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大力倡导和弘扬模范遵守法律和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弱化农村宗族势力的影响,以进一步减少执行难。
 
 
阅读(962) | 评论(0) | 转发(0) |
给主人留下些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