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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8-28 09:47:10

我最难忘的人是我初中的英语老师。不是以老师的身份,而是介乎偶像与朋友的奇妙关系。她最大的特点就是无比真实,真实和现实不同,现实是有些物质的,而真实与物质无关,真实就是很有人格魅力,即使在现在,我依然这样认为。她的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如果现在在教室里打瞌睡,不如出去玩了,反正中考的结果都一样。也许正是这样的一句话,给予我初中三年无限动力。
初一时我总被她批评,她并不是我的班主任,当时的我们,是普通班的学生,想要让自己引得老师的注意,无非两种办法,出奇地差,或出奇地好,我一直想成为她眼中的top student,为此,那三年,我一直在努力着。
中考结束那天,作为班主任的她,在考点那等着学生,当我正推着车子准备回家,看见了站在校门口的她,那天,她好像特别开心,不知是为了自己三年的努力而喜悦,还是看见自己教过的学生,成长了,而拥有的一种成就感而开心。我想,那是最后一次见到她了,我挥手对她道再见,她也微笑与我挥手,无比灿烂地微笑,我想,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个雨后放晴的下午。
进入高中后,我还是会不时地想起她曾经说过的"大道理",我讶异,怎么记地如此清楚呢?也许就是这样,与一个人真心相处,你也会被她感染。
她是一个和蔼的老师,有些老师是会让学生害怕的,但是面对像她这样的老师,学生是无法害怕的,觉得很亲切。第一次上课,她就像我们介绍了她自己,当时的我们尚未听懂她用英文所要表达的是什么,但是禁不住地猜测,后来知道了,其中的一次的中文释义是结婚,我们十分惊讶,本以为她的刚毕业的大学生呢。
当时,我们班的男生特别喜欢上她的课,因为人格魅力吧,男生们听得格外开心,她经常与一位不爱写作业的男同学玩笑:若干年后,我会和我的学生们说我曾经教过一个不爱写英语作业的同学,他叫某某某。讲这话的时候,她似乎有些生气,但依然是眼带笑意。也许爱听她的课的学生一部分是因为喜欢她的声音吧,很亮的声音。记得初三那会儿,老师们要准备一个大合唱,她好像是领唱吧,唱地喉咙沙哑,上课时,向我们抱歉,说自己扁桃体发炎,我们当时还真的有些担心呢,生怕这次她发挥地不好。后来,很遗憾,大合唱并未在我们那个校区举行,至今,我还遗憾着,未能听见她一展歌喉。
请允许我用这样,近似流水账的方式,回忆我的初中英语老师,我无法太过矫情地描述她,因为她不是小说中的人,她是我们身边的人,是曾经陪伴了我们三年的老友。对于这样的一位老友,用这样慢慢地叙述,再合适不过了。我想,这篇文章可能会引起在这个学校的她曾经的学生的一些共鸣,也许我所看到的只是她的一小部分,但仅仅是这一小部分,就值得我回忆一辈子了。时间给了我们成长,也给了我们忘却,然而在记忆深处总是有一些人,是时间不能带走的,那便我们心里的人。
开学之后,又将迎来教师节,我思忖要不要回校探望她,但是最终还是打消此念头,因为我相信,在某年某一天某地,上天会以一种全新的方式让我们再次相遇,那时,我也许已经变化了好多,但是有一样永远不能改变,就是她曾经教过我英语,而我永远是她的学生。
在初中时,我不是最优秀的学生,也不是她嘴中常挂起的top student,但愿,在若干年后的某一天,当她再次面临一双双新鲜的,充满渴望的眼睛的时候,她能自豪地说她曾经有我这样的一个学生。
有一段时间,我们喜欢模仿她的字,那是我们觉得她的英文板书太洒脱了,于是形成了一股"陶文热",我想如果学生不喜欢这个老师,是不会觉得她的字好看的,更不会为此痴迷地模仿。她经常生病,身体挺弱,有的时候,天凉了,我就想,不知道她怎么样了,身体还好么?
去年校运会,是我最兴奋的日子了,我又看见我初中的英语老师了,我想在一个学校就是有这个好处。开始无意间看见她在拨弄手机,当时的我们尚还羞涩,没与她打招呼,就匆匆地走了。后来在走廊竟无意间邂逅,我想,上天真是眷顾我们,是的,真的眷顾我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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