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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0 12:28:18
根据美国商标申请法规,如果某家企业向USPTO提交商标申请,USPTO首先需确认其他企业是否会提出反对意见,这就是所谓的“异议阶段”。如果没有其他公司提出反对,则商标申请进入“核可通知”阶段。进入该阶段后,意味着特定企业的商标申请有可能得到批准,但并不能保证USPTO一定会最终批准该申请。
2007年3月,戴尔提出把“云计算”一词作为公司注册商标,并于前不久进入核可通知阶段。但戴尔这项申请活动上周被曝光后,立即遭到了网民的激烈“炮轰”,称戴尔试图阻止其他企业使用“云计算”这个已经通行的行业术语。对此戴尔曾作出回应,称该申请计划只是为了保护公司“云计算解决方案”(Cloud Computing Solution)商标权,而不会干涉其他企业使用“云计算”术语。
戴尔发言人戴维·弗林克(David Frink)周三表示,目前不便对USPTO最新决定发表评论。美国律师事务所Shutts & Bowen知识产权律师乔·恩格兰德(Joe Englander)认为,正是广大网民对戴尔申请“云计算”商标一事反应激烈,才促使USPTO作出重新审查决定;对戴尔来说,此举意味着该公司的这项申请很可能不会获批。
恩格兰德认为,“云计算”确实已经是一个行业术语;退一步说,即使USPTO批准了戴尔的这项申请,也很有可能遭到其他科技公司和行业组织的起诉。由于云计算属于新兴产业,目前还没有出现既定商业模式和占据绝对优势的服务商。业界专家称,要使云计算服务得到普遍应用,至少还得花上5~10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