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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4 14:40:06
上月,漢陽一名劉姓“的哥”遇到了一件蹊蹺事。
他的出租車已於去年12月在公司漢陽分公司報廢,交警大隊卻通知他,該車出了交通事故,要求他前去接受處理。
辦案的警察拿出一份報案記錄:一小轎車車主報案稱,在漢陽大道十里鋪路段,他所駕駛的轎車被一輛的士碰傷了,當時對方答應將車開到路邊談賠償事宜。但一上車,的士司機立即駕車開溜,小轎車車主迫於無奈,只好記下那輛的士的車牌號碼報案。
劉先生向警察出示了武漢市公安局車管所和鑫匯漢陽公司出具的報廢證明後,警察認為發生交通事故的的士極有可能套用了他的車牌。
楊勝輝說,江城報廢車私自處理主要有以下途徑:當廢鐵賣給廢品回收站;在二手車黑市交易;流向經濟欠發達、管理不嚴的下一級市場繼續使用。
送往廢品站的報廢車,卻不一定變成了“廢鐵”:有的報廢車稍經修整、上漆,就換上新面孔;有的將其發動機、方向機、變速器、車架、前後橋“五大總成”中的一種或幾種裝在其他汽車上,組成拼裝車。
這些被稱為“馬路殺手”、“流動的定時炸彈”、“污染源”的報廢車,一旦上路行駛,其危害性可想而知。
有專家指出,新聞中看到的大客車群死群傷事故,大部分都是拼裝車、超期服役車造成的。
劉先生虛驚一場。
鑫匯漢陽公司經理楊勝輝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倘若劉先生的車沒有及時按正規途徑報廢,這件事就說不清了。
按規定,車輛達到報廢年限,必須交有資質的報廢汽車回收企業進行報廢,否則會承擔意想不到的後果。
私自“報廢”有隱患
2001年6月國務院頒布的《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以及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對汽車報廢均作了明確規定。
車輛達到報廢標準,車主不辦理報廢手續而私自處理報廢車,是一種違法行為。
一般來講,報廢車不能參加保險,即使參保,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也可根據相關條款不予理賠。同時,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過戶,一旦轉賣的報廢車發生交通事故,如果司機因經濟原因無力賠償,原車主必須承擔相應的民事和賠償責任。如果車主把報廢的機動車賣給他人繼續使用,車輛養路費等相關費用不能註銷,原車主要繳納額外的費用,還可能面臨大額滯納金的賬單。
據楊勝輝介紹,前幾年,漢陽有一車主報廢意識不強,私下將報廢車賣到仙桃一鄉鎮,該車經改裝後上路行駛,造成了撞人的交通事故。經查,該車車籍在漢陽,漢陽那名原車主也未脫干係,向受害者家屬賠償了4萬多元。
七成車輛按期報廢
2002年以前,全國報廢車市場很不規範,不僅私自處理報廢車的現像比較多,而且具有資格的報廢車回收公司也有諸多違規行為,如為沒有進行正規報廢程序的車輛出具報廢證明。
自2001年國務院頒布《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以來,武漢市公安局車管所加強了對江城報廢車市場的規範。 2002年,有關方面將武漢市具有資質的7家報廢車回收企業壓縮至目前的2家,即武漢鑫匯報廢車回收公司和武鋼金屬回收公司。
2004年6月,武漢市公安局車管所為落實強制報廢政策,啟動了定期公告作廢牌證、現場監督拆車過程等系列車輛報廢管理新措施。
今年6月以來,武漢市車管所進一步加強對報廢車管理,重點對舊機動車交易市場、車輛修理廠(站)、報廢車回收企業、摩托車銷售點等4類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同時派員進入轄區停車場(庫)、居民區,對停放的車輛逐一清查,並對無牌無證、挪用號牌、假牌假證車輛進行集中整治。
此外,對達到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而逾期未辦理註銷登記的車輛,交管所採取了分批註銷其檔案的措施。
與此同時,報廢車回收企業也加強了管理和服務工作。鑫匯公司推出車輛報廢一條龍服務,即主動上門拖車、幫助車主辦理註銷手續等,並配合交管部門對報廢車拆解過程進行拍照和製作光盤。
一名業內人士說,由於交管部門監管有力,武漢報廢車回收情況較全國其他城市要好。
按有關方面統計,武漢每年需回收5000台報廢汽車,今年的回收率應在7成以上。而北京報廢車回收率只有5成,長春為4成,鄭州依法報廢的僅為3成左右。
一些報廢車緣何“下落不明”
除有些“報廢車”因車況較好,辦理了合法的延期手續外,其他未按期報廢車輛的車主則選擇了鋌而走險。
業內人士分析說,對於大多數購車者來說,汽車算是一件昂貴的商品。而汽車在接近或到達報廢期時並不是完全不能使用,所以車主往往捨不得報廢,希望能夠繼續利用其“剩餘價值”,或是賣上個好價錢。
而目前正規的報廢車回收企業,所能給的收購補償費遠遠達不到車主的預期。
近日,記者以一輛即將報廢的富康轎車車主的身份,向廢品回收站、二手車商詢問價格,其價格分別為2200元和5000元左右。
據了解,目前武漢市報廢車回收價執行標準為204元/噸,雖然按隨行就市的規定,江城報廢車回收價早已突破了這個數,但也比不上廢品收購公司的價格。據了解,一輛富康的重量為1.05噸。
由此可見,一輛轎車報廢後的去向不同,帶給車主的“殘值”也不同,也難怪有些報廢車會“下落不明”。
武漢鑫匯公司一負責人解釋說,報廢車拆解需一定成本,如人工費一般為200元/噸,拆解損耗為15%-20%。
為了縮小正規報廢與非法報廢間的價格差異,今年4月,財政部、商務部發布汽車報廢補貼標準,根據不同車型分別對符合補貼標準的報廢車予以4000元或15000元的補償。
達到報廢年限的汽車大量增加
業內人士指出,在循環經濟大背景下,合理回收報廢汽車,可以使大量的金屬材料實現循環利用,最大限度地減少礦產、能源等資源的浪費,提高利用率。而做好報廢汽車回收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可減少技術落後、高能耗、高污染汽車的繼續使用,節約寶貴的石油資源。
隨著汽車保有量的高速增長,達到報廢年限的汽車也大量增加。如何通過機械化科學分解處理、實現環保和能源再生,對江城報廢車回收企業提出了更高的技術和管理要求。
武漢鑫匯公司透露,該公司將與環保部門合作,對有些報廢車中所含的氟利昂進行回收。
“報廢車若由一些廢品回收公司簡單處理,而不對氟利昂、殘餘機油等化學物品進行回收處理的話,這些化學物品的直接釋放和廢棄,往往會造成很大的環境和安全隱患。”有人對此表示擔憂。
據資料統計,截至2004年底,武漢七大主城區機動車輛保有量為43.6萬輛。有專家指出,5年後,若按5%的報廢率計算,武漢每年就有2萬餘輛到期的報廢車。
屆時,依法處理越來越多的報廢車,打擊非法報廢車,將是江城需要解決的一個新課題。
(《財富金刊》獨家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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