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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1 22:11:46
台灣旅遊"民宿風"日盛良莠不齊喜憂參半
由於台灣在過去一段時間曾經是日本的殖民地,所以民眾(尤其土根性強的鄉鎮民眾)在生活習慣上深受日本文化影響,此風至今未息。例如台灣的“民宿風”近年越來越盛,就是頗值一說的哈日現象。
當然,台灣本身的社會轉型發展和“愛台灣”口號的鼓吹,對此也有順水推舟的作用。
民宿,基本上是一種私人經營的小型家庭旅館,其規模大小和經營方式都與一般的商務旅館有檔次差別。 “民宿”(Japanese Minshuku以及Pension)此字源自日本,一般是指經日本政府批准開業的由個人經營的家庭式旅館,這類設施多地處市郊或旅遊區附近。日本民宿經營者一般擁有自己的住宅,主人騰出多餘的房間用來接待旅遊客人,並提供早晚兩餐家常菜。而在英美性質相似的“Bed Breakfast”(簡稱B&B),則僅提供客人住宿與早餐。
原來“以農立國”的台灣,也像日本一樣在鄉間有很多農舍,甚至有些農舍的建築規模不小。在70年代,台灣往工商社會發展,農業人口大量流向都市,空置的農舍越來越多。但是到80年代民間經濟逐漸富裕之後,一般台灣民眾才開始有“島內旅遊”的意識。
但當年的農民還沒有將空置農舍改營,以作為“家庭副業”增加收入的想法,休閒式的遊客數量仍然有限,他們大多開車到附近的觀光區作一日遊之後,便打道回府,非得多留一天的便入住當地的商務旅館或較便宜的客棧。
直至“週休二日”制度於2001年開始全面實施,遊客才如水銀瀉地般湧向島內各觀光區和休閒娛樂設置。兩個白天之間必有一個黑夜,遊客在外住宿的需求陡然大增。那些空置已久的大小農舍忽然之間大有作為,在全省各地,數以千計大大小小的民宿如雨後春筍般出現了。
最小的民宿可能只有一間客房,而大型的民宿則具有露營地、獨棟別墅等,某些主人甚至會規劃出當地的旅遊行程供客人參考,或推出主題式民宿(果園、農場等)吸引客人。具有特色與口碑的民宿常常成為熱門之選。
此外,一些具有特殊建築風格、或是客房裝修精美的民宿,經常因媒體報導而成為知名民宿,更甚者成為連續劇的取景地。台灣的觀眾常從有線電視的日本頻道中欣賞到日本特色民宿,以至台灣民宿這一行的水平因此提升得很快。
根據主管民宿的“交通部”統計,截至今年6月底,全台灣的合法民宿家數有2477家,客房總數9866間,兩者都比2005年底增加了一倍,而在同一時期,台灣地區的觀光旅館客房總數卻是減少的(全台灣的觀光旅館共計90家,客房總數21051間,比2005年底共減少了383間)。民宿業者更進一步指出,台灣的民宿家數至少有8000家以上,只是地方政府未將高達70%的違法民宿查報而已。
這反映出一個既可喜亦可悲的現實:台灣島對國際觀光旅客的吸引力降低了,但台灣本地的居民卻對島內旅遊的興趣越來越高。
很多家庭對台灣本身擁有的大自然美景從過去的充耳不聞轉為如今的如數家珍,一休假便攜家帶眷出去“趴趴走”;年輕人更是把“騎鐵馬環島遊”當作最時髦的活動,凡是看過去年的台灣影片《練習曲》的觀眾應可感受到那種觸動人心的氣氛。
由於同業的競爭逐漸激烈,部分習慣了觀光旅館高消費的遊客也轉向有特色的民宿尋求新鮮感,於是新建的台灣民宿開始往大型和豪華的方向發展,奢華的程度甚至直逼國際觀光飯店,造價動輒達一兩億元新台幣,巴洛克式、希臘式、地中海等歐風造型的民宿比比皆是,甚至讓一些歐美的外國人驚嘆為“台灣奇蹟”,這種經營觀念顯然是向台灣的Motel業者取經。
“交通部觀光局”的官員坦言,越豪華的,其不合法的比率越高!
根據現行的法律規定,一般民宿的房間數不得超過5間,即使是特色民宿,房間數也不得超過15間;房間數若超過此數者,業者應申請設立為一般旅館。那麼業者為什麼放棄“旅館”而取“民宿”呢?
因為民宿的建築用地不受限制,也不用交營業所得稅,又可規避一般旅館的消防和監管標準,堪稱享盡優待。
但是,如今規模稍優的民宿收費卻不便宜,以苗栗縣南莊鄉一家名為“木玫瑰”的民宿為例,其雙人房在平日的收費是2500元新台幣,假日更調高到3500元新台幣,跟一般觀光旅館差別不大,甚至跟名牌的薇閣林森館Motel的住宿費也只是差500元新台幣而已。
民宿這一行已在“向錢看”的風氣影響下逐漸失去了當初的淳樸感和普羅性。甚至有些騙子利用網站上“虛擬民宿”,詐騙訂房費用。
在今年8月中,報上赫然刊出“南投縣的業者透過掮客向縣府官員送紅包賄賂,要求民宿稽查員從寬認定,以便早日取得經營許可”的醜聞。
檢調人員到縣府搜索後,將觀光處長等9名相關人員帶回偵訊,同時也傳訊了民宿業者和擔任掮客的代書共15人,被檢方掌握確切情資的涉嫌違法民宿有5家之多。
縣府官員吐苦水說,承辦人若從嚴認定,怕被指打壓觀光;若太放鬆,又擔心遊客的安全出問題,他們也左右為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