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Content Provider的简称
SP,Service Provider服务提供商的简称,无线信息产品服务提供商,以下称SP企业。SP企业通常依托无线通讯平台(移动\联通)和自己的信息平台(网站\电台\电视等)为手机
用户提供短信\彩铃\图片下载\wap等信息和服务。手机用户,为此支付的费用,称作SP信息费。
这两个概念的区别是明显的,通常SP具有电信运营商接入通道,为用户提供服务,CP为SP提供内容,由于内容和服务结合紧密,实际上SP常常有自己的内容,CP也拥有自己的通道。这里对CP界定为SP服务的内容提供商,SP为拥有电信接入资源的服务提供商。
ISP的英文是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翻译为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接入业务、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ISP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式运营企业,享受国家法律保护。
ICP的英文是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翻译为互联网内容提供商,
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ICP同样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正式运营企业,享受国家法律保护。国内知名ICP有新浪、
搜狐、163、21CN等。
ASP的英文是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翻译为应用服务提供商,是为各种各样的商务客户和事务客户提供其所需的应用,并且这种应用通过托管或者租用的形式实现,而不是使用传统的购买方式或者用户定制开发的形式实现的,从而使客户的应用开发成本大幅度下降。
ASP并不是新的概念,实际是传统的专业外包服务在网上的延伸。撇开网站不谈,ASP实际是提供各种应用服务的专业公司,比如传统业务中的专业理财公司,
建筑设计研究院等专业服务,ASP只不过把这种服务搬到了网上,同时,由于ASP提供的服务具有专业化和适合网络的特点,而网络上传播的主要是数据和软
件,因此,ASP的经营范围又大大超过了传统的专业外包业务,可以提供一切通用软件租赁或各类应用系统的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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