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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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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6 20:41:40

因为人与人之间那些事,我厌世了10年。
二年来,我感觉到了自然的和谐与秩序,并决定生命的意义在于欣赏这种美妙。
然后我开始觉得必须要有个神,这一切才合理。
一个美丽女孩告诉我,这个神就是上帝,就是主耶稣。
呵呵,怎么会呢?是上帝创造了亚当,又拿出亚当的一根肋骨创造了夏娃?耶稣是童贞女玛利亚感孕而生?又为人类的罪钉死于十字架,并在第三天复活?信仰耶稣就可进入天国并得永生?
在理性与实证主义大行其道的今天,这些事情显得很神话,很荒唐,其理由就是“有谁见过?”
而我也一直跟她说:除非哪天我躺床上了,我才可能信上一回。
本是一句抬杠的话,没想昨晚却是应验了:我真的躺在床上,信了一回。
不是上帝给了我钱财,治了我疾病,而是他的她感动了我。
这不就是上帝存在的证据么?
况且,有谁证明过上帝不存在?没有,有的只是大量信仰上帝的哲学家,试图寻找上帝的自然科学家。
所以,信与不信,都是合理的,都是一种选择,上帝从一开始就给人以自由选择的意志。
既然一个平凡的女孩会因信仰上帝而变得如此美丽,我为什么又非要不信呢?

主耶稣啊,我愿意将整个房子给你,包括那最后一间,只求你让我入住,并为我抵挡撒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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