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人民不是鸟 汽车没翅膀
沸沸扬扬的“史上最牛钉子户”新闻,成为媒体正在密切关注的一个焦点。
法院裁定了3月22日24时前为自行搬迁的最后期限,逾期不搬,法院将强制拆迁。然而,已经过了期限,法院还未动手。
通过媒体报道和照片,公众看到重庆轻轨杨家坪站旁的一座二层小楼犹如一座孤岛,被包围在一个深十余米的大坑中。有报道说,男主人杨武为了与小楼共存亡,
“用随身携带的双截棍在陡坡上铲了好几个洞,才得以从十多米深的坑底爬进小楼。此后,杨武甚至还用绳子,将食物、水、折叠床,甚至液化气罐,一一拉了上
去”。
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如果杨武不是首届渝州散打擂台赛冠军,没有一身武艺,恐怕还真难自由出入自己的房屋。据说,开发商挖坑断路已经两年多了。
这桩公案的是非曲直,暂且不与评说。单只是开发商的霸道,便值得认真地分析。这是名实相符的霸道行为,给人家四周挖十几米的大坑,还不算霸占道路吗?不
管你是否已经征用了周边的土地,但是,在还有百姓的地方断路,侵犯了公民的路权。而断水断电,则是剥夺了公民的生存权。一个路权,一个生存权,都是人的基
本权利,开发商这种明目张胆的践踏人权的违宪行为,不知道当地政府和法院何以视而不见。
人民不是鸟,不可能每天“飞”回自己的居
所。居者可以有其屋,政府却不一定保证居者有其路。某些开发商深知这一点,用断路霸道的办法逼迫拆迁户就范,便是他们常用的拆迁手段之一。昨天,本报第6
版中国新闻中刊发照片,广西南宁的一处“最牛钉子户”,去年9月也被人强挖四周断路,并遭断水。这一次,重庆的开发商遇上了能够攀岩走壁的杨武,触了霉
头。“鸟人”虽然不能鲲鹏展翅九万里,翻动扶摇羊角,却引来记者无数,给当地留下了一个侵犯人权的最新记录。上一次闻名全国的侵权记录是“彭水诗案”。
说到开发商逼迫人民变“鸟人”的劣迹,让人不由得想起逼迫汽车长翅膀的事情。上周四,本报(北京晚报)
刊登了司机丁先生在黄色网状线内“急刹车”被罚,状告交通队的新闻。丁先生说,他在阜内大街国土资源部门口路段,原本将车停在网状线外排队等候,之后随前
方车流缓慢跟进,即将驶出网状线时,突然遇到前方车辆猛然刹车,他也急踩刹车,几秒钟后就离开网状线。交管部门依据电脑图像对他处罚,丁先生要求用全过程
图像证明自己并非有意违章,而交通队表示其他图像均已删除,无法提供。
开车的人,估计有不少会遇到丁先生的情形,有时在路口跟车
缓行,突然前方停车,又遇变灯,在前后左右都有车的时候,只能呆在原地,摄像拍下你闯红灯,你是百口莫辩,只能自认倒霉。我常常想,这对汽车厂家倒是一个
不错的商机,今后研发出带翅膀的汽车,再遇到类似丁先生这种有理说不清的事情,一摁电钮,汽车腾空而起,即使被拍下来,毕竟没有轧线。除了给汽车安装翅膀
这条路,开车人难道还有其他办法可供选择吗?
如果不是前边有车,丁先生把车停在网状线上呆着干吗?就是他想没事呆会儿,后面的车恐怕也不答应吧?我真搞不明白,因为有了摄像设施,警察会连这么简单的判断能力都丧失了。人有病,天知否?人要变鸟,天知否?车要长翅膀,天知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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