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2009-07-09 14:12:07
埃塞俄比亚有句谚语,“当伟大的统治者经过的时候,明智的农民会深深地鞠躬,并默默地放屁。”
最近重庆高考民族加分事件,让我仿佛又看到了很多年没再见到过的滑稽剧里的一个不可缺少的因素——“小丑”。
小丑的任务就是在台上放屁,虽然放得还不够响。但这恰好也是中国滑稽列传和英美talk show的差异。“滑稽”的原意是指转壶吐酒,一泻而下,不中断,不梗阻。可以有两重解释,一是出口成章,应对自如;二是言论自由,不阉割,不屏蔽。所以针对滑稽这个词,也有两种口若悬河,一种是言论自由的产物,一种是言论不自由的帮凶。
拒绝公开违规名单,重庆招生办为何死挺?
来源:中国青年报
这是一个非常耐人寻味、让人不解的现象,在舆论的一再追问、家长的不断要求、媒体的步步紧逼下,在“不公开也会被网络搜索出”的大势所趋下,重庆市有关部 门仍执意不公开民族成分造假考生名单。媒体记者在该部门采访时注意到,当一男士提到“有很多媒体要求公布违规学生名单”时,该部门一领导回答:“别管他 们!”并称“迄今没有接到新的、可以公开的通知”。(《成都商报》
不明白重庆有关方面为何如此冒天下之大不韪,毫不客气地说,重庆有一万个理由必须公布违规名单,没有一个理由可以拒绝。
首先是造假高考状元家长的紧逼。对于自己丢官停职和儿子被北大拒收,何川洋的父母虽十分痛苦,但既然违规被曝光了就只能承担违规的代价,接受了这个残酷的
惩罚。但他们提出了一个要求:希望重庆公布其他违规考生名单,同样接受社会监督。他们认为北大放弃录取何川洋跟他是高考文科状元的身份有关,其他违规者不 能因为没有出头和冒尖就可以逃脱惩罚。何家这样的要求是非常正当的,如果规则仅仅惩罚冒尖者,而对其他违规者视而不见,这对何川洋非常不公。
然后是媒体和舆论的紧逼。自从曝出重庆查出30多名民族成分造假的考生后,舆论就没有停止过要求重庆公开名单的要求。这一方面是信息公开的要求,公众有权
利知道是哪些人在违反法律和践踏公平,到底是哪些人在疯狂地分享着加分政策的盛宴;另一方面是监督的需要,只有公布了违规考生名单,公众才能对招生部门进 行监督,看那些违规者有没有依法受到严惩,践踏公平者有没有付出应付的昂贵代价。人们对教育公平的信仰本就很脆弱,公众也需要这样的“严惩信息”来确立他 们对规则的信仰和公平的信赖。正因为此,甚至连一向谨慎的新华社都步步紧逼,紧盯违规名单不放,炮轰重庆“继续沉默就是不作为”。
再就是自证清白的需要。这样一份违规名单,重庆有关部门为什么要这样捂着,是不是里面有太多见不得人的秘密和丑陋,是不是该部门自己身上很不干净?害怕公
布名单会把自己卷入舆论旋涡——鉴于重庆的一再硬挺,已有不少人怀疑,该部门官员是不是利用这种特权给自家子女加分了,所以怕见阳光。如果自己清白坦荡、
利益无涉的话,为什么不公布呢?越是捂着名单,公众的好奇心就越强,舆论的疑心就会越重,迫其公开的压力就会越大。所以迟公布不如早公布,被动公布不如主 动公布。
还有,当下网络监督方兴未艾,搜索技术炉火纯青,网众的监督热情正在兴头,你重庆有关部门捂着名单不公开,神通广大的网络自然会一点一点地把你不愿公开的
东西曝出来——能搜出周至尊的香烟,搜到林嘉祥的身份,搜到周老虎的破绽,搜到官员的出国考察费用清单,搜出一份违规名单要费太长时间、太多麻烦吗?其实
网众和纸媒的配合已经查到了好几个违规者的名单,这样搜下去不久就会有结果。名单其实已不是多大的秘密,重庆有关部门仍然这样硬挺,有什么意义,有多少价 值呢?只有徒增舆论反感和网众亢奋,显出自身的不干净,丢掉自己的公信力。而且律师也一直在紧逼,不公开将起诉招办;专家在炮轰,拒绝公布名单是新的丑
闻。
舆论压力这么大,曝光又是大势所趋,一万个理由逼着他们公布,重庆为何仍顶着这么巨大的压力拒绝公开呢?我想,他们一定有很大的难言之隐,难言之隐,不是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不是保护年轻人免受舆论过度滋扰,不是为了孩子们的隐私和前途,而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官场的集体利益。也许,他们拒不公布违规考生 的名单是为了控制事态的发展,每一个名单背后都可能有一个权力通吃的丑闻,也是为了防止曝出更多的滥权丑闻。他们很清楚,违规的可能绝不止这31名考生, 曝光的扩大化和失控可能会把更多的丑闻搅出来。曝光出来受到严惩的家长和孩子是绝不甘心自认倒霉的,失去了官职,没有了前途,强烈的不公感和绝望感会驱使
他们曝出更多丑闻。如果任由这种“揭露”蔓延和失控,也许会搅出官场更多的丑恶,揪出31名违规考生外生出更多的违规考生来,这是重庆有关部门所不愿看到 的,也是竭力想避免的。
也许重庆有关部门所以一直没有依法取消何川洋的录取资格,也是怕因此激怒何家将其逼到官场的对立面。公不公布名单,要考虑到已不是法律和规则,而是官场大局和既得利益。这,可能才是死挺的根本原因。(曹林)
不公开造假生名单,理由牵强
来源:新京报
从舆论上看,民众更关注的是31名考生名单身后的那份大名单。民众对31名考生的成长也并非没有同情之心,但民众关心民族成分造假的制度漏洞能否经由此次事件而堵上。
7日18时许,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发布了一份《关于对2009年高考招生中少数民族加分问题处理情况的通告》。明确表示“取消31名违规更改民
族成分的考生的录取资格”,但同时表示,在为考生更改民族成分责任人已被严肃处理的前提下,“不再对外公布31名民族成分被违规更改的高考考生名单”。 其理由是“鉴于31名考生系青年学生,其中大多数系未成年人,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本着‘教育和保护相结合’和有利于青年学生成长的原则,故不对外公布。 ”(据
我们愿意相信“重庆市的态度是坚决的,调查是认真的”,对所公布的违规人员的处理也是适当的,但是,把“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作为信息不公开的理由,值得商榷。
依未满6周岁不得入读小学的规定,高考生在经过12年的学习之后,应该多数均已超过了18周岁。难道这31名考生都是跳级的学生?或者多数都是七、八月出 生,又或者,多数在入学时就是规则的破坏者(未满6岁就入学)?不管真实情况如何,连重庆市招办都承认,31名考生中“大多数”为未成年人,也就是说也有 成年人。若真要“依法保护未成年人”,那么“成年考生”是否应该公开?要是不区分“未成年”与“成年”,那么,是否以后各部门对所有违法犯罪的青年学生都 不要公开其姓名?
在刑事诉讼法上,法律对于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公开作了种种限制,但同时又明确,“判决一律公开”。即在对犯罪行为的裁判结果上,“一律公开”,而不能区分不同年龄段。这种结果的公开,是实现法律公正的必然,也是接受公众监督的必需。
对于涉嫌民族成分造假的学生,在调查期间确可不公开,但处理结果一定要公开。若连被取消录取资格的这31名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名单都不公开,公众监督
从何谈起?又有谁敢断言那31名弄虚作假者真的已被取消了录取资格,或者那些被取消录取资格的学生名单就没有几个被狸猫换太子的“罗彩霞”?
如此多的高考造假之下,必伴随着公权力公信的流失。要挽回公权力公信,就应该依法而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来自证清白。对这31名违规考生名单,重庆市招办在法律上只有公开的义务而并无“沉默权”。
再者,考生民族成分造假的主要责任人,多为这些孩子的父母及权钱交易或权权交易的相关当事人。其实,民众对31名考生名单并不太关注,民众更关注的是这些
考生身后的那份“大名单”。民众对31名考生的成长也并非没有同情之心,但民众关心民族成分造假的制度漏洞能否经由此次事件而堵上,从而避免更多的青年学 生卷入造假事件,给他们的一生带来污点。
诚信这场大考事实上伴随着人的一生,违规考生理应承受违规的代价。通过处罚让违规考生学会诚信,学会对国家律令的遵循,这恰恰有利于青年学生的成长,有利于对他们的保护。
注意到重庆市招办还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继续监督重庆市高考招生少数民族加分问题。而没有名单,不知哪些造假考生已处理,哪些还未处理,暗箱处理之下“欢迎监督”与“欢迎举报”未免缺了些诚意。(王琳 学者)
这事说起来窝火,想起来伤心。但不是我有病,有病的是重庆高招办,它不肯相信拔起萝卜带出泥是生活常识,偏认定自己拔出来的萝卜,跟水洗过的一样干净。尤其要不得的是,好歹是一级政府部门,居然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连《人民日报》和新华社措辞严厉的批评也敢充耳不闻。
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当剥去。31位考生民族身份造假,其中两位先曝了光,从泥地里脱颖而出。事发后遭公众质疑,经联合调查组调查处理,高招办仍拒不公布其余29位作假考生的名单,如此把昏招当高招使,真不可理喻。
难道恰如有人指出的那样,是害怕公众比照前后两份名单,淘出29位作假考生的姓名,然后通过“人肉搜索”,查实那些家长手中都握着什么权力?或是唯 恐牵扯出比民族造假更让高招办难堪的烂泥?这并非瞎猜,因为前者是公众的权利;后者理由也很显豁,不肯坦然面对,背后就难免有猫腻。
在这一高考舞弊案中,31位考生的家长本质上是共谋。他们把高考作弊延伸到了考场之外,这分明是对数以百万计的全国考生的欺骗和掠夺。十多个寒暑的苦读,孩子一生的希望所在,这就是高考对于一个中国家庭的分量。一念及此,不由得要浩叹一声可怜天下父母心!
重庆高招办现行的做派,无异于对高考舞弊的包庇和纵容。在千军万马争先恐后的高考独木桥上,他们居然在独木桥头玩杂耍、跳芭蕾,以为自己可以不摔 下。重庆近年以唱红歌和传播红色短信闻名遐迩,但具体到这件事,显然对重庆高招办没啥触动。但一想到6月中旬重庆廉政故事大王选拔赛,决出了108个高 手,不禁疑心重庆高招办要为廉政故事提供新素材。
现在,通过大海捞针,公众已经发出31人中24人的名单,就等重庆高招办携最后7位的名单前来认领确证。种种迹象表明,尽数暴露是迟早的事,隐瞒绝非高招。重庆高招办,赶紧招了吧!
保护未成年的名义成为重庆招生办的最一根稻草
7日18时许,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发布了一份《关于对2009年高考招生中少数民族加分问题处理情况的通告》。明确表示“取消31名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的 考生的录取资格”,但同时表示,在为考生更改民族成分责任人已被严肃处理的前提下,“不再对外公布31名民族成分被违规更改的高考考生名单”。其理由是“ 鉴于31名考生系青年学生,其中大多数系未成年人,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本着‘教育和保护相结合’和有利于青年学生成长的原则,故不对外公布。”(据
按未满6周岁不得入读小学的规定,高考生在经过12年的学习之后,应该多数均已超过了18周岁。难道这31名考 生都是跳级的学生?或者多数都是七、八月出生,又或者,多数在入学时就是规则的破坏者(未满6岁就入学)?不管真实情况如何,连重庆市招办都承认,31名 考生中“大多数”为未成年人,也就是说也有成年人。若真要“依法保护未成年人”,那么“成年考生”是否应该公开?要是不区分“未成年”与“成年”,那么, 是否以后各部门对所有违法犯罪的青年学生都不要公开其姓名?
如此多的高考造假之下,必伴随着公权力公信的流失。要挽回公权力公信,就应该依法而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来自证清白。对这31名违规考生名单,重 庆市招办在法律上只有公开的义务而并无“沉默权”。好一个“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借口!重庆市此举,与其说是在处理此事的过程中自作聪明、以一个貌似人
本主义的理由来逃避外界质疑,不如说是侮辱了公众的智商,以类似“躲猫猫”式的弱智谎言来糊弄公众、袒护既得利益者!
退一万步说,就算31名考生全部未成年,难道他们的父母均未成年?为什么连父母的姓名、工作单位也不公布?
另外,根据重庆市严肃处理违规变更高考考生民族成分的责任人 新华网重庆7月7日电。从中
要以看出,受到的全部为党纪处分,没有一个人违反国家法律?一个人的民族身份涉及到户籍档案资料等法定文件,记载这些文件资料的媒介是以户口簿为主要载体 的国家机关公文或者居民身份证。因此,有关人员为重庆考生违法改变民族身份,涉嫌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或者变造居民身份证罪。对这些违法行为的侦查,不应该
以其中涉及未成年人为由而免除,也不应以党纪政纪处分来替代!同时处理的15名当事人涉及的当事考生不会超过10人,帮助其它考生造假的人,不用处理了 吗?这样公平吗?
看样子,保护未成年已成为重庆招生办的最一块遮羞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