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共同类,通常表示往来账户,用“4”作为首位科目号,如“46411”,表示通存通兑。
这类科目,通常是指一些往来类账户,所谓往来类账户,嗯,就是金融往来的账户喽。
这个科目有点麻烦,可能要结合具体业务来解释一下:
比如说我们在招行有个账户,然后跑到工行的ATM上去取钱(招行也是,中山这种伟人的故乡居然都不开个点,严重BS一下),那么取款成功之后,我们的招行上的账户的钱就少了,工行ATM里面的现金也少了。这笔钱是工行替招行先支付的,要找招行要的。所以工行一定会有一个科目,用来标记它有多少钱要找招行要;而招行也要有一个科目,也是要用来标记它有多少钱要给工行。(怎么要,那在后面清算一节里面会提到。至于跨行ATM的取款原理,就不用再细说了吧。)这个用来标记应付,应收的科目,就是往来类科目,对于工行方而言,当时使用到的就是一个类似于资产类的科目(有点类似于应收账款的意思,或者也可以理解成一种短期的贷款,总之就是工行先付出的资金);招行当时使用的就是类似于负债类的科目。
上面提到的,因为是银行与银行之间的业务往来,所以用来标识资产与负债的科目会有分别,如果是行内之间的往来,那么不会搞得那么复杂(或者也可以说搞得更复杂),就会用一个科目来搞定,这个科目根据具体需要,临时用的,有时表示资产,有时表示负债(其实也就是科目上的余额有时是借方,有时是贷方。因为这个科目既不是资产,也不是负债,只是临时用来表示营业往来的,通常每天会清零,也就是所谓的清算。
一般而言,城市级别的商业银行因为是一级法人,所以清算之后,行内往来账户上余额为不为零都没什么关系,反正都是自已家的钱;而信用社会比较麻烦一点,因为通常一个联社都是由多个信用社组成,每个信用社都是一个法人,所以联社内部的往来类账户原则上每天应该都清零,否则账务上就不好看了。(注意,这里指的只是行内的往来账,如果是银行与银行间的,那每天一定是要清零的,否则就是属于错误的情况了)
这类科目在我们做过的项目里,基本上都简化了,只有一个轧差类型的。也就是把当天的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一减,哪个大就谁记在哪边。
我记得以前还有一种双方类的科目,那真是玩死人。双方类的科目是指这个科目既有贷方余额,又有借方余额;对应贷方余额,既有借方发生额,又有贷方发生额,同理,对应借方余额,也是既有借方发生,又有贷方发生,如果只有上期的借贷方余额,以及当期的借贷方发生额,那是无论如何也推算不出当期的借贷方余额各是多少的。(必须根据发生账务时,是借方余额,还是贷方余额来判断),不知道这类科目的起因为何,总之如果有的而且可能的话,最好能拆分之几个性质单纯一点的子目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