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2008-04-13 23:03:37
3月中旬,50多名拥有北京体育大学附属中等体育专业学校集体户口的考生,被以涉嫌“高考移民”为由告知高考报考资格审查未通过。其中一些孩子,回家高考之路也已被堵死(3月24日《京华时报》)。此前的2月25日(农历正月十九),安徽省太湖县天台联合小学五年级学生、留守儿童章杨宇用一根绳子结束了自己年仅12岁的生命。遗书中说,“你们(指其父母)每次离开我都很伤心,这也是我自杀的原因”(3月17日《中国新闻周刊》)。再前,是北京一位高三女生因没有户口而担心无法参加高考而自杀。幸好未遂。
上述种种悲剧,只不过是现今4000万流动儿童、5800万留守儿童这个“大海”中偶然浮出水面的一点点浪花,水面很快又将归于平静,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但那水平面下的暗流,却在不断地涌动,涌动。我不知道多少孩子的前途命运、多少家庭的辛酸血泪、多少夫妻、父子(母子)为了孩子的教育被迫长期两地分居的“无妻徒刑”才能唤醒祖国最起码的教育公平。
我和笑蜀先生有一个共识:未来中国十年左右,社会最大的不稳定因素可能就来自每年百余万的失业大学生和过去、现在受到不公正待遇、被主流社会排斥在外的留守儿童和流动儿童的合流。目前,警告的信号已经发出:数据显示,2000年上海市与外省市户籍的未成年犯人数比大致在6:4,到2005年的比例已经达到3:7;北京海淀法院少年法庭2005年的数据显示:流动儿童的犯罪率是当地户籍儿童的3倍!
我相信,即使不从子孙后代的幸福和平出发,仅仅出自人类固有的同情心和悲天悯人的天性,上至高官下至平民,每一个亲眼目睹孩子不幸与迷惘的陌生人,都会由衷地洒下同情的泪水、留下揪心的痛。却为什么,一到了所谓的“制度”问题上,在那个政治机器里,一切就变得那么的冷酷、冷血、冷面无情?是的,执行制度不该讲情面;但是,制度本身却必须以人性、人权做基础。一项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户籍制度被执行了那么久,年年都说在“研究”,在“修改”在“完善”,16年过去了,却越来越像陕西“华南虎照”,除了敷衍,就是拖延。而究其实,如今各大城市的户籍审批制度,却是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因为迄今为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户籍有关的最高法律,就是1958年1月9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这个全国人大法规规定得非常明确,首先,我国户籍制度实行的是登记制而非审批制。其次,登记的条件和方法也有明确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我相信,一个国家的未来,并不取决于其GDP总量的多少,而取决于它对待人的态度,尤其是对待儿童的态度。《中国青年报》刊登记者王冲近文《中日差距从幼儿园开始?》,其中谈到东京附近的“至诚学园”收留无家可归的儿童,由政府出资读书,其中有一个黑人小姑娘。老师解释说,法律规定适龄儿童要上学,没有规定是哪国的儿童,因此,他们一视同仁。
日本幼儿园的做法,其实是现代国家的通例。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即使是非法移民的孩子,也一视同仁地就近上学,不受任何歧视。因为孩子一天也耽误不起!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先生谈到当年他父亲带他到上海,大概是1947年左右,按今天的标准,他父亲就是典型的最底层的住棚户区的农民工,但是他的上学、高考完全不受歧视。今天,那些新移民的孩子,就学要交巨额赞助费(借读费),而且无权在当地参加高考。这样一种非人道、非人性的制度,近不如日本、美国等地,远不如我们自己的解放前。为了一点点眼前的蝇头小利(地方教育乱收费的部门经济利益和高考名额特权),而置人类的大义和民族的大利于不顾,轻则可视为鼠目寸光,重则可视为丧失天理人伦。
龙应台女士说:“政治家和政客一样,也要懂得民主的精算和权力的技术,但是我想政治家和政客之间有一个根本的不同:政客只看见眼前在广场上摇旗呐喊的成人,政治家的心中,却一定有一个6岁的孩子;孩子的未来,他真心在乎。核心价值,可以因阶级、因族群、因利益之所导、因意识形态之所在而有所分歧,但是,给孩子一个最好的未来,却是最大的公约数,它绝对超越政治,无关立场。我认为6岁的孩子的未来,是最根本的政治标杆,因为他的未来,就是这个社会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