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转载,作者周和军,出处:
2006-4-23 阅读104次 本站网友周和军发表 周和军专栏 【字体:大 中 小】 上一篇<<>>下一篇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本文版权归作者和本站共同拥有,转贴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最近我看到两篇文章,一篇是李幼蒸写的《我与北京图书馆》,另一篇是周继武写的《国家图书馆借书记》。周继武是暨南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辑,他的那篇文章是 2004年10月14日在《南方周末》上发表的。李幼蒸现在是国际符号学学会(IASS)副会长,他的文章是回忆文革前在文津街北京图书馆阅览室读书的经历。这两篇文章对照起来,可以明显看出过去的北京图书馆与现在的国家图书馆有多大差别。
李幼蒸1956年9月进入天津大学土建系,1959年2月退学。1960年再次参加高考,9月进入北京铁道师范学院数学系,只呆了两个月, 11月就退学了。1961年第三次参加高考,9月进入北京师范学院数学系,只呆了一个学期,1962年2月又退学了。李幼蒸三次参加高考,进了三个大学,三次退学,这在中国恐怕是独一份。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他不能适应当时高等学校的集体生活。
1959年2月,李幼蒸办完退学手续,回到北京的第二天,就到文津街北京图书馆办好了普通市民阅览证。当时他是无业游民,没有单位,没有证件,却能在北京图书馆办一个阅览证,这种情况现在已经不可能了。从1959年到1966年夏天文革开始、北京图书馆不再对外开放,七年的时间,李幼蒸一直在北京图书馆阅览室看书,主要是看哲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外文书。在那个年代,一个无业游民看这类书,是一件很奇怪的事。但是,北图的管理员从来没有盘问过他,没有任何刁难,更没有收押金和看书收费之类的事情。
但是周继武在2004年3月和5月两次在国家图书馆典藏阅览室看书的经历,却大不相同。首先是收费:办理“读者卡”收费20元;典藏阅览室每阅览一次收费5元;扫描打印每页5元。周继武第二次到典藏阅览室看书,典藏阅览室又要收100元保证金。交完了钱,管理员也不给找书。争执了半天,找到典藏部主任都解决不了。最后遇到一个好心的前任副馆长,把这件事告诉了主管业务的副馆长,才把书找到。但已经到了下午4点多,看不了几页,阅览室就要关门了。惹了一肚子气,书还没看成,这就是周继武两年前在国家图书馆的遭遇。
周继武在文章结尾对国家图书馆提出了严厉谴责:“当年马克思在穷困中能完成内容浩瀚的《资本论》,就是得助于伦敦大英图书馆完善的服务。可是,在‘市场经济’的今天,国家图书馆却将国家藏书变成奇货可居的垄断资源,将图书借阅演变成‘租书’‘抵押’,从读者身上搜刮钱财,限制或剥夺低收入者、低职位者、低职称者、低学历者、无职业者和外地人的阅览权或外借权。阻碍进步、蔑视民权,国家图书馆对公共图书馆理念的践踏及其对中国图书馆事业的误导,不能不让人感到愤慨。”
在2003年6月开始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国家图书馆是文化系统七个试点单位之一。在试点工作开始一年之后,国家图书馆的典藏阅览室还是这种样子。
周继武的文章发表以后,引起了强烈反响。新华网在文章发表的第二天,转载了这篇文章。2004年11月4日《北京日报》报道:“国家图书馆取消了部分收费项目。原来,音频资料外借、善本阅览、中文保存本阅览、缩微文献阅览、国外大学指南阅览等收费项目,现在都可以免费享受。此外,还取消了特殊文献需求提供费,以及艺术设计特藏阅览室的会员费和门票费。
“与此同时,国家图书馆大幅度降低了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就复制费而言,图像扫描费每页由10-50元降至5-15元,光盘刻录费每盘由 50-150元降至10-20元,软盘制作费每盘由20-40元降至1-5元,黑白打印费每页由2-10元降至1-2元,彩色打印费每页由15-60元降至10-15元;就检索费而言,因特网上机浏览费每小时由10元降至3元,数据库开库费每库由20-30元降至10-20元。”(《国图降低“门槛” 取消降低部分收费不限外埠读者》,)
国家图书馆对这个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还是比较强的,对问题的解决也算是比较圆满。
但是,一年之后,2005年11月25日《新京报》上发表了北京记者陈远的文章《国家图书馆你可以做得更好》,再次揭露国家图书馆存在的三个问题:
1. 退借书卡的时候,如果押金的收据丢失,则不退押金。国家图书馆中文借书卡在办卡时,收100元押金,外文借书卡收1000元押金。不交押金,拿不到借书卡。拿到借书卡,足以证明已经交了押金。因为收据丢失,不退押金,完全是霸王条款,有故意侵吞读者的押金的嫌疑。
2. 借书卡的职称、行政级别、学历限制。外文图书和品种比较齐全的中文图书第一外借库的限制是: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处级及其以上行政职务、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
3. 保存本图书找不到。
前两种规定有悖于公共图书馆的宗旨。后一个问题,则暴露了国家图书馆对馆藏图书的管理混乱。
国家图书馆对馆藏图书的管理混乱,在2002年底发现的巴金赠书流失事件中已经充分暴露出来。巴金的儿女在得知巴金赠送给国家图书馆的藏书出现在北京旧书摊以后,要求国家图书馆归还巴金捐赠的手稿,并要求国家图书馆提供现存巴金赠书的清单。但三年时间过去了,直到把巴金去世,国家图书馆也没有提供巴金赠书的清单,甚至没有跟巴金家属就此事进行沟通和说明。
国家图书馆存在的这些问题,说明国家图书馆的现状与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还差得很远。
今天是世界读书日,国家图书馆向全国图书馆界发出倡议书,这个倡议实在太好了:
“图书馆是公民终身读书和继续教育的学校,在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保证公民自由、平等获取各种文化信息,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实现面向大众的文化关怀、文化享有、文化提高、文化创新的重要方式。每个人都有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而不受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语言或社会地位的限制。
“在世界读书日这个特殊的节日里,我们期盼阅读春天的来临,期盼社会公众走进图书馆,亲近阅读,亲近图书。在此向全国图书馆同仁发出倡议:
“——坚持公益性原则,秉承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保障读者公平、自由获取文献信息的权利。”(《光明日报》2006年4月23日)
但是,我今天在国家图书馆的网站上看到的《“国家图书馆读者卡”的办理和使用》办法中仍然有这样的规定:
“读者卡功能
中文图书第一外借库外借功能
读者卡使用范围
可外借中文图书第一外借库藏书三册,并自动取得基藏书刊阅览功能。
读者卡申请条件
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处级及其以上行政职务、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
读者卡办理手续
持已办读者卡及符合申办条件的有效证明,填写申请表的相关项目,并交纳押金100元。”()
在这些条件限制下,不知国家图书馆如何做到“保障读者公平、自由获取文献信息的权利”?如何贯彻这个原则——“每个人都有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而不受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语言或社会地位的限制”?
2006-4-23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4-24 10:40:08编辑过>
阅读(938) | 评论(0) | 转发(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