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就在前天下午六点四十分,我的电单车被偷了!!!三个人分工作案,一个远处望风,两个进去偷车。当我从监控上看到时,没有激动,表现的很平静。因为在深圳,我不是一次被偷了。
算一算,在深圳,我被偷过两部手机,两辆自动车,再加上这个电单车,算一算也有7000多元的东西了吧。这是我被盗东西以来,第一次报警,可是有什么用呢?人家给我说,让我自已去修电单车的地方去看看,如果有发现,告诉他们?呵呵,我什么时间成了警察了?这是我的职责吗?我们”可爱的“警察同志们,是不是我每个月可以不用交税了,我可以自己保护自己了!
是的,在深圳,每天发生多少起被偷被抢被盗的事件!可是又有多少起这样的事件给解决过?我们来官方说的”建设深圳“的同时,却没有享受到”建设者“的待遇;我们月月纳税,可是我们享受过多少纳税公民的好处?我,说不上来一件。
”来深建设者们“,你有吗?说一说!
是的,或许我太小题大做了!比起每天多少汽车被偷,多少家庭被盗,多少治安案件来说,我区区一辆电单车被盗又能说明什么呢?只能自认倒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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