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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02 12:56:38
在微博的号召下,流浪儿童乞讨终于引起了空前的关注。那些被解救的、父子相认的场景让人感动。但有时候,事情并不总是朝美好的那一方面发展。重庆有家叫森森孤学院的民间孤儿院,专门收留在街头流浪乞讨的儿童,被许多流浪儿童看作是自己的家。但是,2010年年初,孤学院因为“未经审批不合法”无奈解散。
由于收留的孤儿越来越多,孤学院曾受到了广泛关注,重庆当地媒体几乎天天都有相关报道。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等也都采访过孤学院。可是2010年春节过后,重庆市市长信箱里一封匿名举报信提出质疑:“政府有救助站等合法的公益机构不来做,却让一个无法监管的非法组织来做,是不是政府不作为?”于是这所不合法的孤儿院被解散了,政府终于作为了一把。
只是这样的政府作为让人不解。既然是“非法”的组织,为什么匿名信发出之前政府不将其取缔?这么多媒体都报道过,政府应该知道该“组织”的存在吧?
收容30多个流浪儿童,这是好事,这样的好事如果还在非法的框架下,政府何不作为一下,将它变成合法 呢?创办孤儿院的姜林说,当初他跑过民政局,民政局说个人开办流浪儿童收养机构还存在政策和法律的空白,而且他雇用了老师,应该找教委;跑教委,教委说他办学的资金和场地都不符合条件,收留的又是流浪儿童,还是应该找民政局。像皮球一样被踢了几个来回之后,孤儿们只好被“非法”收留着。
现在连“非法”收留的空间也没有了。孤学院被迫关闭后,那些孤儿又回到社会上去流浪了――“合法”地流浪,“合法”地乞讨,倒是不用举报,也不用取缔了。
是民政局理解能力和办事能力差?还是懒得作为?把孤儿院一关多容易,一声令下就可以了;如果把30多个孤儿收养起来,就要费心思、费气力了。心里没有人民,没有群众利益,又怎么会有服务意识和管理上的创新意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