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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2 10:07:12

  【中国企业家网】近日,有媒体报道,深圳将先于上海、重庆在两个月内试点开征房产税,税率在0.5%-0.6%。深圳地税局随后对此传闻予以否认,表示没有接到试点房产税的通知。这使得关于房产税试点的猜测再度泛滥,一直朦胧着的房产税又一次被推到风口浪尖。

  尽管楼市调控不断加力,但尚未显现出明显效果,各方反复、漫长的博弈已使消费者的神经变得麻木,而适时被提出的房产税,就像一剂鸦片,迅速将公众的注意力提到兴奋点。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似乎承载着不能承受之重,众人将其视为楼市调控的“撒手锏”。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冯仑近日称,住房市场面临价格下调压力,主要原因包括预计将推出的房产税以及供应方面的变化。

  预期不断升温。政策面,引人联想,“十二五”规划建议中提出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9·29“国五条”指出要加快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推广到全国;消息面,草木皆兵,除上文提及深圳将试点的消息外,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近期表示,预计最快会在明年上半年开征房产税,应不会对第一套房征收。

  楼市调控一定非房产税不可?房产税的出台一定能对调控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吗?对于种种疑问,业内专家们看法不一。北京科技大学教授赵晓支持房产税的推出,他对《中国企业家》记者表示,“尽管目前房产税的征收标准、比例以及税金的使用方向上仍存在争议,但房产税推出之后有望使房价回归理性,(今年)最后两个月推出也是有可能的。”

  在北京中原房地产三级市场研究部研究总监张大伟看来,房产税的出台是没有必要的,他告诉《中国企业家》记者,要严格执行现有的调控政策,增加供应,“如果供应跟不上,出台房产税反而会促使房价上涨,因为房产税的成本转嫁了,最后全是购房者埋单。如果能在供给增加的基础上出台房产税,效果可能会好一些。”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则对房产税征收的可行性提出质疑,即使征收也无法运行,因为涉及到腐败、观念、操作方法等短期内无法解决的困难,“我个人认为在国内征收物业税未来是光明的,前途是没有的。”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鼓励地方应积极进行房产税试点,在试点过程中结合遇到的问题,进行税制改革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然后再向全国推广。

  房产税的征收不能“劫贫济富”,税收的杠杆应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经济快速腾飞所带来的红利应惠及大众,此外,房产税在各方面研究尚不完善的条件下出台,或许沦为畸形、尴尬的税种。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住宅处处长文林峰表示,房产税出台应慎重,在税金的使用方向、征收方式、资产评估等研究还不完善,供需关系尚未得到彻底解决的情况下,房产税出台未必能解决根本问题,切忌重形式轻效果,“不要简单认为房产税抛出来之后就能够抑制投资和房价,应该从长远来看不动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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