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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7 10:52:27

现在的网络太过强大,今天你在网上随意说一句话,下一刻就会有人将你的身世背景查的彻彻底底,这让我们不得不佩服“人肉搜索”的强大。最近,网上盛传浙江省已经立法规范“人肉搜索”,但是,浙江省人大常委却对此加以否认。这是否意味着网民还将面对无隐私时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络与信息系统擅自发布、传播、删除、修改信息权利人的相关信息”——刚刚通过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一审的《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 例(草案)》中有关传播他人信息的条文,因被认为是拟立法禁止“人肉搜索”而广受关注。不过,《草案》起草部门——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化推进处 处长吴君青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条款主要是为保护当事人个人隐私, “并非针对‘人肉搜索’。”

  《草案》第39条称:采集社会组织或个人的信息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并依法合理利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络与信息系统擅自发布、传播、删除、修 改信息权利人的相关信息。不过,《草案》未对“信息权利人”作出明确界定。

  对此, 浙江某知名律师称,宪法赋予公民言论、出版等自由,公民在网上发布信息是一种民事行为,是实现民事权利的一种方式。他认为,包括“人肉搜索”在内的互联网 信息利用是公民权利,至于行使时是否违法,应由相关法律评判,如在网上发布信息涉及泄露他人隐私,可依民事法裁定,地方法规无权评判和设定处罚权。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条款表述过于宽泛,易引起歧义,“如果只在技术、手段上进行规定,但细节考虑不严谨,条 款的操作性和执行力会受影响。”

  对该条文与“人肉搜索”的联系cufflinks wholesale personalised cufflinks men's cufflinks blue cufflinks crystal cufflinks,吴君青表示,初衷不是针对人肉搜索,主要是对恶意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甚至对他人信息进行贩卖等行为,“揭露贪腐、 丑恶现象等属于‘社会监督’,只要真实合法,与恶意使用他人信息是有区别的。”

  早报记者从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经济法规处处长田梦海处获悉,虽然在人大的前期调研和一审中尚无针对此款的异议,“但目前只是《草案》,还将搜 集各方意见,在修改完善后再次提交人大常委会二审。”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曲新久告诉早报记者,虽然近来法学界一直有人在商讨将“人肉搜索”入罪,但由于涉及面广且难以定刑,目前国内尚无明确的法律对 其进行界定和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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