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2008-12-02 11:21:47
作者:吴敬琏,著名经济学家
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第三十个年头,回顾三十年走过的历程,我们所取得的最大成就是经历了中国历史上,也许是人类历史上时间最长、惠及面最广的一次高速经济增长。过去三十年,中国保持了大约9.5%的年均增长率,人均国民收入由1978年的190美元上升到2007年的2360美元,实现了从低收入国家向中等收入国家的转变;按照世界银行标准,贫困人口减少了3.5亿人,为全世界的减贫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随着经济繁荣和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社会、文化、卫生生活也得到了极大改善。上述事实充分说明,对于普通民众而言,经济增长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
正如经济史学家的研究所发现的那样,在人类几千年的历史里,经济增长并非常态,而经济不增长反而是容易出现的现象。为了对经济增长现象给出合理解释并找到实现经济持续增长的途径,经济学家们进行了艰难而持续的求索。在早期,不少经济学家认为,资本积累(通常体现为机器设备和厂房等物质资本的增加)是实现经济增长的最主要的条件,甚至是唯一的来源,这一观点的理论概括是哈罗德-多马增长模型。然而,这一理论存在一些明显缺陷:首先,我们不清楚是谁在决定资本积累的数量和种类;第二,假如其他条件不变,受制于投资报酬递减规律,为了维持一定水平的增长率,投资率必须不断上升。这显然无法做到,也与世界各国发展的历史事实不符。
在这个领域,做出革命性贡献的当属熊彼特(J.A.Schumpeter),他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次把企业家才能作为经济增长与发展的原动力,认为正是企业家的“创造性毁灭”推动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波浪式上升。企业家不断通过创新提高了整个经济活动的效率,因此在现代经济增长中,增长的源泉主要不是来自投入的增加,而是技术进步导致的效率提高。此后,库兹涅茨(S.Kuznets)和索洛(R.M.Solow)也证明了这一点。后者利用美国上世纪50年代的数据进行计算,发现投入的增加只能解释产出变化的12.5%,而其余的部分则归因为技术进步。不过,索洛并没有对技术进步给出内生的解释,而是把它视为一种外生的因素。上世纪80年代,罗默(P.M.Romer)等新增长理论的开创者对于技术进步机理的研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他们认为,技术进步是个人和企业有意识地投入时间和金钱的结果,换言之,技术进步本身是内生于经济活动之中的。并且,他们的研究也隐含地认为,除非从事技术研究的个人或企业能够获得某种奖励,否则,技术进步很难发生。而要确保这一点,必须建立承担产权保护和合同执行功能的一系列制度。
在研究企业家才能和经济增长方面,鲍莫尔(W.Baumol)教授无疑是一个令人无法忽视的经济学家。他在许多著作中强调,企业家才能在任何社会都存在,一个经济体能否取得很好的增长,关键在于企业家才能是配置到生产性活动上面,还是配置到寻租等非生产性活动(这类活动有时是破坏性的)上面。鲍莫尔特别指出,企业家才能的配置方向,取决于一个社会通行的游戏规则(即占据主导地位的制度),以及由该规则所决定的报酬结构。
鲍莫尔教授在其新书《好的资本主义,坏的资本主义》里试图解释什么样的资本主义形式是最有利于实现长期经济增长的。在书中,“资本主义”一词并没有太强的意识形态色彩,只是指生产资料的大部分或相当大部分掌握在私人手里而不是由政府拥有或使用这一事实。即使都是拥有这一共同特征的经济体,其经济的组织方式、政府经济职能的界定,以及各种其他要素方面也可能很不相同。他把“资本主义”分成四种类型:“国家主导型资本主义”、“寡头型资本主义”、“大企业型资本主义”和“企业家型资本主义”。在现实世界中,并没有哪个经济体属于某一种纯粹形态。在鲍莫尔教授看来,最能够实现经济长期增长的是一种企业家型经济体制和大企业型经济体制的混合体,因为这种形态的经济体制最有利于技术进步,最有利于新技术的商业化。
鲍莫尔教授对于国家主导型经济体制、寡头型经济体制,乃至大企业型经济体制的缺陷都进行了深刻剖析。譬如,国家主导型经济体制尽管在亚洲一些国家取得了成功,然而,它的缺陷乃至危险在于:认为国家导向将永远管用;过度投资;挑选了错误的发展部门或行业;腐败;难以停止向失败的部门或行业输送资源。寡头型经济体制的问题在于:财产权制度偏向保护那些拥有大量财产的人;政策设计不是为了经济增长,而是为了促进少数人(执政者及其亲信)的利益。因此,寡头型经济体制往往导致收入分配极其不平等和缓慢的增长、严重的腐败、持续存在庞大的非正规经济等不良后果。即便大企业型经济体制也有管理僵化、不愿意创新和反对竞争与变化等问题。
像东亚一些国家那样的国家主导型经济在经济得到长足发展以后,如何保持经济的持续增长,是一个近来十分热门的话题。2007年国际经济学会曾经在北京召开圆桌会议进行专门的讨论。好几位经济学家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
鲍莫尔教授提出了发展水平较高国家实现领先性增长的四个条件:(1)易于创设和发展生意;(2)生产性企业家活动可以得到良好回报;(3)非生产性活动受到抑制;(4)迫使市场竞争的赢家继续保持创新势头。更为重要的是,对于如何释放欠发达国家的企业家才能,作者也提出了中肯的看法。过去一段时间,许多欠发达国家要么采用了国家主导型经济体制,要么陷入在寡头型经济体制之中,因此,当务之急是如何从这两种体制转向企业家型经济体制。对此,鲍莫尔教授认为,要摆脱国家主导,需要进行如下方面的改革:(1)减少创办生意的障碍,如简化企业注册程序;(2)使法律体系正规化;(3)改善资本的可获得性;(4)扩大劳动者受教育的机会。对于摆脱寡头型体制,鲍莫尔教授似乎持一种比较悲观的态度,他认为,这类欠发达国家可能需要迂回前进,首先转变成某种形式的国家主导体制,然后再转向更加强调企业家精神的体制。在此过程中,鼓励这类国家的年轻人到发达国家的学校和企业家型企业来学习和接触做生意的方式,了解创业所需要的法治环境和其他条件,将有助于驱动这种转变。
按照鲍莫尔教授等的分析框架,我们可以对中国过去三十年的经济增长做出如下解释:由于在改革初期,中央政府在保持原有体制和行政主导大体不变的条件下,实行了一系列变通性制度安排(包括农村家庭承包制、价格双轨制、财税包干制和经济特区),在原有大一统的僵化体制上打开了缺口,为有创业能力的人从事生产性活动提供了广泛的可能性,提高了从事生产性活动的报酬水平,由此推动了民间创业活动的兴起。正是大量企业家才能转而配置到了生产性活动上面,中国的民营经济部门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中国经济才实现了较长时间的一次高速增长。
然而,我们同样要看到,这些变通性制度安排没有及时地被更加正式的法治体制和市场体制所取代,相反,它们逐渐被固化为一种国家主导型重商主义的体制,各级政府依然掌握着大量经济资源的配置权,而且通过行政审批权限的设定侵犯了企业家的市场进入权,与此同时,一些大型国有企业在许多领域保持着垄断地位。这种体制本质上是鲍莫尔教授等人所界定的国家主导型经济体制,尽管也混合了其他三类体制的部分元素。
所以,毫不奇怪,鲍莫尔所指出的国家主导型、寡头型和大企业型体制的各种缺陷与问题在当前的中国也得到了相当充分的体现。首先,我们正在成为一个对腐败和寻租需要警惕的国家。根据不同学者不同阶段的估计,中国的租金总量占GDP的比重始终保持在20%-30%,巨额租金的存在诱导着人们把大量宝贵的企业家才能用于寻租活动,从而催生了严重的腐败现象,腐败的形式也从早先的“官商勾结”转变成近年来的“卖官买官”。根据官方信息,1998-2002年间,各级地方法院共审结贪污贿赂案件99306件,2662名处级以上官员被判刑,较上一个5年增长了65%。其次,由于贪腐问题,我们正在成为一个收入分配严重不公的国家。过去三十年,中国的贫富差距迅速扩大,基尼系数从1982年的0.30上升到2002年的0.45。根据南开大学陈宗胜教授的计算,当计入偷税漏税、官员腐败和其他非法收入后,实际基尼系数上升到了0.49。而且,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现象日益加剧,最富有10%的家庭与最贫穷10%的家庭的消费额比值,1991年为2.42倍,2003年则剧增到5.66倍。最后,本土企业家创新活动的动力受到抑制。根据2005年中国经济普查的数据,中国的工业企业投入的研发费用平均仅占销售收入的0.56%,大部分工业企业几乎不进行自主技术创新活动。总之,缺乏创新环境使得中国经济主要依靠大量资源投入实现粗放型的增长,而这条道路目前越来越走不下去了。最近两年来,我们在东南沿海地区的调研发现,企业家开办新生意的势头明显放缓,有的企业家甚至干脆将资产转移到海外,放弃了创业和经营活动。
在存在以上问题的同时,当前又受到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中国面临着出现经济衰退的危险。为了规避这种风险,中国经济必须转型到依靠创新、依靠技术进步的现代经济增长道路上来。换言之,应该设法使企业家才能进一步释放到生产性活动上来。显然,这需要我们从既有的经济体制转向鲍莫尔教授所说的企业家型经济体制。在这方面,我们可以从鲍莫尔教授的论述中获益良多。一方面,加快在中国建立起正式的法治体制和市场体制;另一方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各级政府支配经济资源和对企业活动进行干预(包括设立行政许可)的权力,撤销不利于企业家创业的种种樊篱,降低创业成本。我相信,只要真正建立起激励生产性活动、抑制非生产性活动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则,中国民间所蕴含的企业家才能就一定能够在创新领域得到充分体现,中国走向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就是指日可待的事情。(原题为《改革,就是释放企业家的创新活力》) (本文来源: 作者:吴敬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