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8-26 19:26:27
之所以允许劳动合同就劳动者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和服务期事项约定违约金,是因为用人单位就这两项事项事先有投入,例如,用人单位因出资培训而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条款,劳动合同就此对劳动者的辞职约定违约金,不是为了惩罚劳动者或担保合同的履行,而是补偿因劳动者辞职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这样的违约金的约定具有.........【阅读全文】
发布时间:2014-08-24 12:31:52
(2)风险责任和费用由提出出示要求的一方当事人负担。占有人在另一方当事人向其预付费用和为风险责任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拒绝出示。 第二十四节 不当得利 第812条 【原则】 (1)无合法原因而受领他人的给付,或者以其他方式由他人负担费用而受到利益的 人,负有返还义务。虽有合法原因但后来消灭,或者.........【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