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在两三天前,一个德国商人死了,原因很简单,他销售了过期的食品,事情败露,他就自杀了。这样的事情永远不会发生在中国。假设在中国,某一天,一大批商界精英在开会,或者是一大批小商小贩在开会——我觉得从本质上来说,这两批人基本没什么区别——有人说到德国商人出售过期食品自杀的事,台下一定是哄堂大笑,个个笑得前俯后仰,眼泪鼻涕飘洒。在中国,是把这样的事当笑话听的。
幸好是这样,要是中国的商人也像德国的商人那样,有廉耻心,懂得自省,懂得自责,在干了错事坏事后慨然赴死,那就剩不下几个商人了,我们只好退回到农耕社会了,人民币也就变成刀币贝壳纹银什么的,以物易物之类的事也可能发生,诸如拿多余的衬衫换别人的两斤面粉。
这样的结果太恐怖了,我们当然不希望发生,何况国情也不同。所以,即便有哪位自责得厉害,我们也真诚地奉劝他别仿效德国人去自裁,一定要“自”什么的话,那就自宫吧。
卖过期食品在我们这儿根本就不算个事,卖过期食品的商人在工商管理部门那儿连个污点也没有。我们早就适应了,我们的肠胃也基本适应。譬如早上吃油条煎饼粢饭糕,我们会假装不知道这是用地沟油炸出来煎出来的;譬如上饭店喝那壶免费的茶,我们会假装不知道里面一半是树叶,另一半是从茶叶仓库的角角落落扫拢来的;譬如现在月饼上市了,我们会假装不知道其中的一些馅是去年留下来的,其中的一些馅是老鼠光顾过的,其中的一些馅是在郊区借了农民的猪棚加工出来的……
只能如此,否则会活得很难看。
岂会不知道,有人吃假药喝假酒死了,下一个也可能轮到自己,但有什么办法?不是中国的商人出了问题,就是中国的法律出了问题。中国的商人也就这样了,别说自杀,连自宫他们也是不肯的,那就是法律的问题了。
法律可以改改吗?让那些以身试法的商人,死得很难看。
阅读(1741) | 评论(0) | 转发(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