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先推算出孩子的出生日期,无论对于孕妇做好临产准备还是做好有关迎接新生儿的事情都至关重要,切不可忽视。
推算时按整个妊娠期280天计算。具体的方法是:预产期月份=末次月经第一天的月份+9或-3,预产期天数=末次月经第一天的天数+7。这样,所计算得出的时间就是预产期。例如,最后一次月经是在2月1日,则月份2十9=11月,日期1十7=8日,那么预产期应该是11月8日。如果末次月经是在4月以后,则采取减3的方法计算。如末次月经来潮是4月2日,就是4月份-3=次年1月份,2十7=9日,即次年1月9日为预产期。如果用农历计算;则月份计算相同,只是日期加7天改为加15天。
以上方法适用于对末次月经日期记得清楚的孕妇,如果月经不准、闰月或来月经日期记不清时,可另作计算。
(1)孕妇以往月经周期都超过上次月经期,计算时要加上平均超过的日数,如有时超过5天,有时超过4天,有时超过6天,就要在算好的日数上加5天。
(2)哺乳期中,未恢复月经即已怀孕,或记不清末次月经的日期时,则按下述方法推算:妊娠呕吐在妊娠后第4周左右开始,到12周(即妊娠3个月)时消失,推算时从呕吐开始日期,往前推42天,作为末次月经日期,然后再按一般方法计算。也可按胎动日期计算,一般孕妇感到胎儿肢体在宫内不规则活动,约在妊娠后的20周,计算时从胎动开始日期,再往前推140天作为末次月经日期,而后再按一般方法推算出预产期。
(3)如果遇到闰年,其闰月又正在孕期之中,计算时月份减3应改为减4。
(4)假如末次月经、妊娠呕吐和胎动开始日期都记不清时,还可按子宫底的高度估计:
妊娠4个月末,子宫底的高度在脐和耻骨之间(耻骨上10厘米);
妊娠5个月末,子宫底在脐下二横指,在耻骨上12~17厘米;
妊娠6个月末,宫底与脐平;
妊娠7个月末,宫底在脐上二横指;
妊娠8个月末,宫底在剑突与脐之间;
妊娠9个月末,宫底降到剑突下二横指;
妊娠10个月末,宫底高度与8个月妊娠时宫底的高度同在脐与剑突之间,但腹围比8个月时大,胎儿先出生的部分已入骨盆。
必须说明,这些推算方法推算出来的预产期并不是绝对准确,因为月经不准、胎儿成熟时间有所不同,孕妇身体状况以及其它外界原因等,都会影响孩子出生日期的提前和推后,所谓预产期只是孩子出生的大概日期。如果新生儿出生比预产期提前或推后l~2周时间,仍算正常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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